首页 >> 当代中国 >> 研究园地 >> 地方
重庆规定企业研发重大新产品最高可获财政补贴5000万元
2016年10月10日 18:20 来源:央广网 作者:吴新伟 字号

内容摘要:央广网重庆10月 10日消息(记者吴新伟)重庆市经信委近日发布《重庆市重大新产品研发成本补助实施细则》规定,委托第三方机构评定企业自主申报的重大新产品,待审核和社会公示无异议后,企业将获得研发成本补贴.每年度单户企业重大新产品研发最高可获5000万元财政补贴。其补助标准为:评定的次年按重大新产品评定当年上缴增值税地方留成部分的50%给予财政补助,第二年按重大新产品年上缴新增增值税地方留成部分的50%给予财政补助.该市经信委人士介绍,申报研发补助应满足五个条件:申请企业应在重庆市域注册登记并有独立法人资格,且上年度企业有R&D(研发)活动.

关键词:重庆市;评定;万元;财政补助;年度;企业;增值税地方留成;财政补贴资金;上缴;申报

作者简介:

  央广网重庆10月10日消息(记者吴新伟)重庆市经信委近日发布《重庆市重大新产品研发成本补助实施细则》规定,委托第三方机构评定企业自主申报的重大新产品,待审核和社会公示无异议后,企业将获得研发成本补贴;每年度单户企业重大新产品研发最高可获5000万元财政补贴。

  目前,该细则已开始执行。据悉,所谓重大新产品,是指符合重庆市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和传统支柱产业发展方向的新产品,采用新技术原理、新设计构思研制、生产,或在结构、材质、工艺等某方面比原有产品有重大改进,从而显著提高产品性能或扩大使用功能,经市场认可,技术含量高、经济效益好、产业带动性强。

  其补助标准为:评定的次年按重大新产品评定当年上缴增值税地方留成部分的50%给予财政补助,第二年按重大新产品年上缴新增增值税地方留成部分的50%给予财政补助;对具有发明专利的重大新产品,第三年再按重大新产品年上缴新增增值税地方留成部分的50%给予财政补助。企业开发多个重大新产品获财政补贴资金的,每项重大新产品财政补贴资金不超过2000万元;每年度单户企业重大新产品财政补贴资金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

  该市经信委人士介绍,申报研发补助应满足五个条件:申请企业应在重庆市域注册登记并有独立法人资格,且上年度企业有R&D(研发)活动;产品符合重大新产品的定义要求,在重庆市内首次开发、生产,拥有明晰的知识产权,技术成熟、质量可靠;有发明专利的重大新产品应在至评定年的近三年内获得授权与产品相关的发明专利1项以上;产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国家和本市对产品生产、销售的相关规定及特殊要求,属于国家有特殊行业管理要求的产品,必须具有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产品生产许可;属于国家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必须通过强制性产品认证;产品经市场认可并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单款产品年销售收入1000万元以上。

分享到: 0 转载请注明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 (责编:李中平)
W020180116412817190956.jpg
用户昵称:  (您填写的昵称将出现在评论列表中)  匿名
 验证码 
所有评论仅代表网友意见
最新发表的评论0条,总共0 查看全部评论

回到频道首页
QQ图片20180105134100.jpg
jrtt.jpg
wxgzh.jpg
777.jpg
内文页广告3(手机版).jpg
中国社会科学院概况|中国社会科学杂志社简介|关于我们|法律顾问|广告服务|网站声明|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