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徐绍史在日前召开的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上作节能减排工作报告时指出,要用“铁规”和“铁腕”推进节能减排,将推出强化问责制、淘汰落后产能、加大结构调整力度等措施确保节能目标完成,建设生态文明的美丽中国。
关键词:节能减排;中国经济;铁腕;新闻网;能源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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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徐绍史在日前召开的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上作节能减排工作报告时指出,要用“铁规”和“铁腕”推进节能减排,将推出强化问责制、淘汰落后产能、加大结构调整力度等措施确保节能目标完成,建设生态文明的美丽中国。
2011年至2015年是“十二五”规划的起止时间,而这份规划提出了包括单位GDP能耗、二氧化碳排放强度、氮氧化物排放总量等6项节能减排的约束性指标,现在距离完成这些指标的时间仅有不到两年时间,但实现“十二五”节能减排目标的形势十分严峻。
“6项约束性指标中,单位GDP能耗和氮氧化物排放量下降率前三年分别只完成五年总任务的54%和20%,与60%的进度要求还有明显差距。要实现‘十二五’目标,后两年单位GDP能耗须年均降低3.9%以上,氮氧化物排放量须年均下降4.2%以上,远高于前三年的平均降幅。”徐绍史说。
强化目标责任制和问责制
【政策】徐绍史提出,强化目标责任制和问责制。开展节能减排目标责任评价考核,考核结果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对考核结果为未完成的地区,必要时由国务院领导同志约谈省级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有关负责人在考核结果公布后1年内不得评优树先和提拔重用,暂停该地区新建高耗能项目的节能评估审查和新增主要污染物排放项目的环评审批。另外,还要重点推进关键领域节能减排。针对重点企业,报告提出中央企业要做节能减排的表率,把节能减排目标完成情况作为企业和负责人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
【解读】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社会发展研究部研究员周宏春接受中国经济时报记者采访时解读认为,这一政策能引起地方各界主管部门的重视,进一步加大节能减排的力度。开展节能减排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如果是第三方机构来考核,考核结果应该是公正的、权威的。当然,也不排除考核数据方面存在失真的可能性。
而对于推进关键领域节能减排,周宏春认为,这是抓重点、抓大头。因为大企业规模大,节能减排的空间大、见效快。在大企业的带动下,其他的就会更好推进一些。
控制能源消费增量
【政策】据测算,在经济保持平稳增长的情况下,要实现节能减排约束性目标,2015年能源消费总量要控制在40亿吨标准煤以内。下一步,将考虑目前能源消费全国统计数据与地方数据合计的差距、适当调减雾霾严重地区和能耗大省能耗增量等因素,将能源消费增量分解到各地区,确保既能完成国家节能目标,又能保障经济增长需要。
【解读】周宏春认为,提出这个目标,第一顺应了当前经济发展形势,第二有利于经济增长方式转型,有利于产业结构调整。尤其是高能耗、高污染行业,通过淘汰落后产能将其转移掉。因此这一措施对于节能减排很有用,当然也存在风险:首先会否影响居民生活;其次控制能源总量之后,一旦经济增长速度加快,可能还会出现能源消耗不断增长,因为中国的工业化进程还没有完成。
他认为,第一,中国的能源、钢铁消耗总量还将持续在高位徘徊;第二,钢铁生产、水泥生产势必需要能源,这些行业都是高能耗的;第三,能源控制总量是有前提的,我国工业化还没完成,中西部还有很多相对落后的地方,贫富差距很大,这些都需要通过经济发展来解决,所以控制能耗总量也存在一定隐患。
大力推进污染治理
【政策】针对雾霾等大气污染问题,徐绍史提出,大力推进污染治理。深入实施“大气十条”,制定配套政策措施,开展实施情况年度考核。落实能源领域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加快推进集中供热、煤改气、煤改电工程建设。推广使用洗选煤,优先将新增天然气用于燃煤设施改造,在京津冀农村地区全面推行清洁煤替代,推动企事业单位料堆料场棚化、仓化工作。2014年淘汰黄标车和老旧机动车600万辆。做好重污染天气预防预警工作,推动京津冀及周边地区、长三角、珠三角等重点区域空气质量联动监测。大力实施“首都蓝天行动”。
【解读】周宏春认为,国务院出台了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环保部门正在研究水污染治理问题。应该说,目前我国环境质量的确需要改善,它不仅仅是一个口号,要加大治理力度才能重见碧水蓝天。当然,今后我国相应的基本法律制度都需要进行完善。一方面,要完善与环境保护有关的法律体系,把环保放在一个更突出的、更凸显的地位。另外,法律条例不能仅仅停留在原则性、宣誓性上,必须要有法规细则加以具体化。还有,法律不仅是纸上的条款,必须付诸实践,加大执法力度,这也是我国最缺乏的环节。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都需要增强执行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