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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力推进新型农业现代化建设
2014年05月28日 13:50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 作者:陈叶军 字号

内容摘要: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坚持走中国特色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道路,推动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工业化和城镇化良性互动、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相互协调,促进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农业现代化是关键和支撑,是实现中国梦的基础和前提。“新四化”同步推进难点在农业现代化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坚持走中国特色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道路,……促进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但是,中国农业现代化水平却大大低于中国整体现代化水平,有专家评估,“2008年,中国农业现代化比中国现代化水平大约落后8年,大约低10%”(何传启等。农业现代化目标不仅要重视农业现代化的经济指标,关注农业装备。

关键词:农业现代化;经营;信息化;农业生产;工业化;农民;农产品;四化;城镇化;农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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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坚持走中国特色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道路,推动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工业化和城镇化良性互动、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相互协调,促进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农业现代化是关键和支撑,是实现中国梦的基础和前提。

  “新四化”同步推进的难点、重点在哪里?农业现代化容易被忽视的是什么?如何推进农业现代化?带着这些问题,记者专访了相关领域的学者。中国人民大学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党委书记孔祥智教授表示,在四化同步的大前提下,深入推进新型农业现代化,是未来相当长时期内农业农村工作的核心任务。

  “新四化”同步推进难点在农业现代化

  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坚持走中国特色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道路,……促进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的战略部署后,许多人都在热议“新四化”的问题。在我浙江师范大学农村研究中心主任王景新看来:“新四化”的引擎是新型工业化、城镇化,“新四化”的动力或火车头是信息化,“新四化”的基础是农业现代化。

  但是,我国的农业现代化滞后于工业化、城镇化和信息化却是不争的事实:我国工业化已经迈进成熟阶段的门槛;城镇化风起云涌,到2012年末已经达到达到52.57%;信息化虽然起步晚,但发展快,正在缩小与发达国家差距。特别要指出,我国宏观经济发展指标向好,国家统计局曾宣布,我国2010年小康社会实现程度达80.1%; 2012年人均GDP)63266元,按年平均汇率折算为10022美元),有专家预测,中国“到2020年人均收入超过12000美元,跃过中等收入陷阱,进入高收入国家行列”(林毅夫,2013)。但是,中国农业现代化水平却大大低于中国整体现代化水平,有专家评估,“2008年,中国农业现代化比中国现代化水平大约落后8年,大约低10%”(何传启等,2012)。

  我国农业现代化步伐是“跛足”的

  新中国成立60周年、农村改革开放30周年之际,王景新曾参照国内外同类研究,在《农村改革与长江三角洲村域经济转型》(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9.12)中构建了一个包含8个一级指标、11个二级指标的简洁评估指标体系,利用我国第二次农业普查及相关统计数据进行评估,得出的结论是:如果按照周总理在第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提出的农业实现机械化、水利化、电气化、化肥化、良种化等目标,截止到2007年末,我国农业现代化大约已经走完了2/3的路程,其中:农业生产装备(劳均农机动力)实现程度达61%,用机械化生产、社会化服务替代劳动已经成为许多地区的农业生产方式;有效灌溉面积占当年耕地总面积到2005年只有30.1%,离农田旱涝保率80%的标准值还有较大距离,实现程度只有37.6%;化肥施用量达到3786.8吨/万公顷,低于德国(3837吨/万公顷),高于美国(1173吨/万公顷)和日本(2521吨/万公顷)。农业科技贡献率实现程度达70%。我国粮食“九连增”农业机械化和农业科技贡献的贡献功不可没。另外,农村非农化(农村劳动力非农就业、城镇人口比例)实现程度分别为50.6%和75%;农民知识化(劳动受教育程度、文化教育支出比例)实现程度分别为58.3%和71.9%。但是,如果按照知识化、信息化、生态化为核心的新型现代农业时的要求,我国农业现代化大约只走完了1/3的路程;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农业劳动力人均农林牧渔总产值)实现程度31.1%;农民生活质量中(农民人均纯收入)实现程度只有39.7%;农业现代化的副作用——环境污染及生态破坏至今没有实质性改变,粮食安全、农产品品质和食品风险还时时困扰和煎熬着我们。

  农业现代容易被忽视的几个重要方面

  “新四化”背景下加快新型农业现代化,王景新认为,需要重视的几个方面:

  “‘三农’是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认识,能够真正转变成全党上下一致的行动。谈“新四化”,政府注意力不约而同地转向新型工业化、城镇化、信息化;而谈农业现代化总是“打不起精神”。只靠“耍嘴皮子”“四化同步推进”就不可能实现。

  农业现代化目标不仅要重视农业现代化的经济指标,关注农业装备。农业科技、农业劳动生产率、农业土地产出率、农业劳动力比例和增加值比重、农产品品质和农业国际竞争力等方面的世界先进水平;更重要的是不能忘记农业现代化的政策目标:始终把“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放在农业现代化的“首位”;始终不要忘记减少农业资源环境的可持续利用和农业生态系统的平衡;始终不要忘记保障农民权益、提高农民收入和生活品质。农民是农业现代化的实施主体,没有农民现代化就没有农业现代化。保障农民权益,增加农民收入,提升农民生活品质,唯有依靠深化改革。

  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是中国农业现代化的“短板”之一,农业水利化仍然靠“吭老本”。“基础不牢,地动山摇”是人们用来形容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的常用语,大家耳熟能详。突出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需要转变政绩观、更需要树立不愧对子孙魄力和勇气。2010年“中共中央一号文件”《关于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进一步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的若干意见》是一个非常好的文件,需要加大力度持续贯彻。

  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多低是我国农业现代化的另一块“短板”。按照中国科学院中国现代化战略研究课题组的研究成果,2008年,我国农民人均生产粮食和肉产品分别为1.6吨和0.24吨,世界平均水平是1.9吨和0.21吨,高收入国家平均为45.6吨和8.31吨;农业劳动生产率(504美元),世界平均水平为1072美元,高收入国家平均为2577美元(何传启等,2012),差距惊人。因此,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进而提高农业生产和农业经济效率,也是我国新型农业现代化的重点抓手之一。

  我国农业现代化进程中最大的损失是农业资源环境。河流被污染了,以至于电视台大张旗鼓地“寻找可以游泳的河流”;土地被污染了,“大米铬超标”之类的食品安全问题让所有人揪心;还有诸如草原沙化了、空气污染了(阴霾笼罩)等诸多问题,大众听到的和见到的是:披露的多而化解的少。若果没有铁的手腕、钢的制度,新型农业现代化关于生态化的要求只有落空。

  我国农业土地产出率尤其是水稻和小麦的单位面积产出率,与国际先进农业相比较,是表现最好的指标之一,这得益于中国农村改革和农村土地制度安排的科学性。我们曾选取黑龙江垦区查哈阳农场(“大农”)和浙江余姚市承包经营户(“小农”)案例,对“粮食产区的农地制度安排与现代农业发展”进行比较研究,测算两地“粮食生产现代化综合指标”实现程度,结果是:黑龙江垦区和浙江余姚市分别达到0.85和0.8,两地粮食生产现代化都达到了较高水平。这说明,农地规模经营有益于现代农业发展,但并不是现代农业发展的必备条件;农地分散经营的条件下,通过农地制度改革和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立同样可以发展现代农业。

  王景新说,小农经济不是制约中国现代农业发展的主要因素,希望不要再折腾,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关于“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战略任务,坚定“三个自信”,从政策宣传、舆论引导和观念转变上夯实农村基本经营制度运行基础,按照“赋予农民更加充分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思路和“长久不变”的原则,着手构建长久不变的制度体系;同时,处理好坚持家庭承包经营制度和培育现代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与支持农民农民创业创新和发展农户经济的关系。

  新型农业现代化“新”在哪里?

  “新型农业现代化之‘新’,在于进入新世纪以来,农业发展所处的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孔祥智认为,其主要表现是:

  首先,农产品供求总量紧平衡,部分品种呈现结构性短缺。进入新世纪以来,大豆的进口量不断增加,目前大豆产业的外贸依存度已经达到85%。不仅如此,近年来,稻谷、玉米的进口量也在持续增加。这就要求新型农业现代化必须把主要农产品的自给率放在首位,这是由中国作为人口大国的国情所决定的。

  其次,农业生产成本持续走高,各类费用全面上涨。不仅物质成本在上涨,劳动力成本上涨的速度更快。而作为百价之基的粮食价格又只能在大稳定的前提下小幅上涨。这一矛盾的现实决定了新型农业现代化既要提高产出,又必须节约成本。

  最后,农村劳动力有限剩余,农业劳动力结构性短缺。全国大部分地区不同程度地出现了青壮年、有文化劳动力短缺现象,农忙季节的短缺尤其严重。劳动力短缺提升了农产品生产成本,要求农业现代化必须由原来的土地替代型必须迅速向劳动力替代型转化,不断提高农业机械应用水平,尤其在丘陵地区,如不能及时推广适用型农业机械,可耕作土地的边际性减少将是不可避免的。

  大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新型农业现代化的任务必须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来承担。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指出,“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创新是推进现代农业建设的核心和基础。要尊重和保障农户生产经营的主体地位,培育和壮大新型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充分激发农村生产要素潜能。”孔祥智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培育是一号文件的重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以市场为导向,从事专业化生产、集约化经营和社会化服务,是我国商品农产品生产的主体,是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服务的主体,因而也是农业现代化的主体。从调研中掌握的情况看,当前我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主要包括专业农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四大类。

  专业农户。是指家庭劳动时间大部分用于农业中的某一产业,且收入占全部收入50%以上的纯农户。专业农户是在农产品生产市场化、商品化、专业化程度不断提高的进程中涌现出来的,以农业为主要收入来源的农户。专业农户主要由专业种植户、养殖户、营销户、农机户等构成。他们从事完全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的专业化生产,是具有企业家精神的现代农民,是中国农业先进生产力的代表。随着农业区域化布局、专业化生产水平不断提高,大量专业农户成为我国农业现代化和商品农产品生产的主导力量。

  随着农村劳动力的持续向城镇和非农产业转移,一些专业农户通过转入土地而形成规模较大的专业大户。截至2012年底,全国有50亩以上的种植专业大户276万户。专业大户作为一种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既有采用良种、良法,降低生产成本的能力,又有增加农业生产投入,采取先进生产技术与管理方法的动力。从现实中看,小规模专业农户向专业大户的转化并不具有必然性,要受到社会资本、经营能力、土地制度、自然环境等条件的限制,因此,小规模专业农户和专业大户会长期并存。发展现代农业,就要坚持家庭经营为主体的原则,尊重和保护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鼓励土地向专业农户集中。同时,加强土地流转规范化管理与服务体系建设,加大政策引导与扶持力度,促使专业农户稳步扩大经营规模,积极采用先进的生产技术与管理方法,使其逐步发展为新型职业农民。

  家庭农场。是指以家庭经营为基础,融合科技、信息、农业机械、金融等现代生产因素和现代经营理念,实行专业化生产、社会化协作和规模化经营的新型微观经济组织。它可以被视为专业大户升级后的市场主体,属于职业化、专业化的法人农民。结合我国国情,家庭农场的特征可以归纳为家庭经营、适度规模、市场化经营、企业化管理和经营者知识化等五大方面。

  近年来,我国劳动力转移与土地流转速度不断加快,为家庭农场的发展奠定了基础。在各级政府的引导与支持下,家庭农场数量保持较快增长,规模化经营趋势明显。据农业部统计,截至2012年底,全国共有家庭农场87.7万个,经营耕地面积达到1.76亿亩,占全国承包耕地面积的13.4%。家庭农场平均经营规模达到200.2亩,是全国承包农户平均经营耕地面积的近27倍。2012年全国家庭农场经营总收入为1620亿元,平均每个家庭农场为18.47万元。家庭农场作为一种经济组织,本身就是改造传统农业经营制度、适应农业生产力发展的结果。它继承了家庭经营的传统优势,又具备了现代物质条件、现代科技、现代经营方式和现代发展理念等新优势。家庭农场的快速发展,可以提高农业机械化、商品化和信息化水平,提高投入产出率、资源利用率和农业劳动生产率,推动现代农业发展。

  农民专业合作社。指在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同类农产品的生产经营者或者同类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提供者、利用者,自愿联合、民主管理的互助性经济组织。进入新世纪以来,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始快速发展。截至2013年二季度末,全国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达到82.8万家,成员6540多万户,占农户总数的比例25.2%。越来越多的合作社从简单的技术培训、信息服务、农资供应向市场营销、统防统治服务延伸,有近50%的合作社能为成员提供产加销一体化服务,约5万家合作社注册了商标,3万多家通过了无公害、绿色、有机等农产品质量认证。

  农业企业。农业产业化是我国对接小生产与大市场的重要途径,是现代农业发展的方向。农业企业通过资本、技术、人才等生产要素的投入,可以带动农户实现专业化生产、集约化经营与市场化管理。现阶段,我国农业企业主要包括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涉农工商企业、农业科技企业和农民自办的个体私营企业等四种类型,都是农业现代化的重要主体。在以上几类主体中,龙头企业实力不断壮大,已经成为我国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的重要主体。截至2012年底,全国各类龙头企业11.1万家,已经形成了以1253家国家重点龙头企业为核心,1万多家省级龙头企业为骨干,10万多家中小龙头企业为基础的发展格局,产品涵盖了种植、畜牧、水产多领域,经营涉及了生产、加工、流通多环节。龙头企业提供的农产品及加工制品占农产品市场供应量的1/3,占主要城市“菜篮子”产品供给量的2/3以上,并且出口创汇额占全国农产品出口额的80%以上。实践证明,以龙头企业为主的产业化经营组织快速发展,为农业生产注入了现代农业生产要素,已经成为农业生产和农产品市场供应的重要主体,对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发挥了重要支撑作用。

  因此,在新时期,我们的重要任务就是促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为实现农业现代化创造基础性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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