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在美国,非政府非营利的社会组织习惯上被称作“非营利组织”,在法律意义上,非营利组织指税务登记中满足一组特定条款的组织,或者称“免税组织”。
关键词:营利;美国;免税;美国非;基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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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美国,非政府非营利的社会组织习惯上被称作“非营利组织”,在法律意义上,非营利组织指税务登记中满足一组特定条款的组织,或者称“免税组织”。美国有190万免税组织,占所有机构数的5.9%。当然还有各种并非计税单位的志愿结社,因而事实上的非营利部门远比这个数字要大。
为什么美国有这么多非营利组织?它们做些什么,有何特色?法律制度遵循什么原则?美国非营利组织的发展历程,可以帮助我们更深入理解其中的逻辑。
由志愿结社建立起的国家
1620年,“五月花号”载着英国的一批清教徒到达北美,船上41名成年男子在登岸前签署了一份联合协议,俗称“五月花号公约”,记载了美国以志愿结社开始社会形成的历史时刻。在1789年美国联邦政府成立之前,这个英殖民的移民社会基本依靠民间自治的方式提供各种社会服务并自我结成社区。
美国是典型的先有社会、后有国家。著名的哈佛大学成立于1636年(当时称哈佛学院),还有耶鲁大学、普林斯顿大学等等一大批大学,历史都比美国的建国还早。如今仍提供着最优质服务的大学、医院、图书馆等公共服务机构,几乎都是非营利组织,甚至乡镇、州郡等也是自治的社区。
19世纪末20世纪初,在美国财富高度积累而社会矛盾突出、一系列社会变革发生的“进步时代”,非营利组织也发生了诸多新形式。1906年赛奇基金会、1911年卡内基基金会、1913年洛克菲勒基金会,以及其后一大批私人基金会的建立,代表了现代公益的一种典型模式,即私人资源以设立独立法人的形式,转换为社会公共事业的资源来源库。它畅通了商业之私益资金向广泛的社会之公益资金的流动渠道,进而形成捐赠—资助—服务的分工专业化公益模式。卡内基被引为经典的《财富的福音》小册子揭示了私人财富深层的资本精神:“完成(家庭)这一任务后,应该把其所有的财富都视为别人委托自己管理的信托基金,并且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把这笔钱用于他经过深思熟虑的、断定能够对全社会产生最佳效果的事业……总有一天,公众会给带着巨额财产死去的人刻上这样的墓志铭:‘拥巨富而死者以耻辱终’。”这位当年的美国首富切身践行了自己的信念,在有生之年几乎捐赠出自己所有的财产,单他兴办的图书馆就有3500座。美国现在有超过10万的私人基金会,一年向公益事业捐入500亿美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