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由科技部、财政部联合制定的《关于深化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的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已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
关键词:科技计划;科技项目;专业机构;基金;科技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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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计划将整合形成五类,各自分工更明确
完善信用体系和黑名单制度,建立倒查机制
依托专业机构管理项目,政府的职责是监督
人民日报北京1月7日电 (记者喻思娈)记者7日从科技部获悉:由科技部、财政部联合制定的《关于深化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的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已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根据方案,中央财政科技计划将整合五类,政府不再直接管理具体项目,依托专业机构来具体管理。
根据《方案》,中央各部门管理的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整合形成五类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新的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体系,主要包括五个方面,即: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技术创新引导专项(基金)和基地与人才专项。
科技部相关负责人表示,由于各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在不同时期分别设立,且越设越多,缺乏顶层设计和统筹考虑,其产出与国家发展的要求相比还远远不够。整合后,不同科技计划将有明确的分工,比如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支持基础研究和科学前沿探索,增强我国源头创新能力;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则聚焦国家重大战略产品和重大产业化目标,在设定时限内进行集成式协同攻关。
科技部科研条件与财务司司长张晓原此前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的设立,是《方案》的亮点和重大改革举措。据介绍,科技人员熟知的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973”)、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国家科技支撑计划,以及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专项,发改委、工信部共同管理的产业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农业部、卫计委等10多个部门管理的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等,都将纳入重点研发计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