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党政院校 >> 综合新闻
中国各地探索加大环境监管执法力度 直接影响官员升迁
2015年01月20日 18:44 来源:新华网 作者:记者吴济海 陈寂 岳德亮 字号

内容摘要:企业排污被罚力度不够,一些地方政府环境监管执法不严,被认为是多年来导致中国环境污染加剧的重要原因。

关键词:环境监管;升迁;中国;执法;官员

作者简介:

  新华网北京1月20日电题:中国各地探索加大环境监管执法力度 直接影响官员升迁

  企业排污被罚力度不够,一些地方政府环境监管执法不严,被认为是多年来导致中国环境污染加剧的重要原因。进入2015年,随着被称为“史上最严”的中国新修订的环保法正式施行,中国各地陆续跟进,探索出台严厉法规和举措,污染行为将受到更严厉监管和惩罚,各级环保部门也将承担更大的监管责任。

  广东省人大常委会日前表决通过《广东省环境保护条例》,条例将于2015年7月1日起实施。引人注目的是,该条例明确规定:建立与行政区划适当分离的环境资源案件管辖制度,设立跨行政区划环境资源审判机构,审理跨行政区域环境污染案件。

  专家认为,这意味着广东将率全国之先成立跨行政区划的环资审判机构,为受困于地方保护主义的环境诉讼松绑。

  很多环境问题和环境纠纷,特别由于大气污染的流动性和水污染的流域性,都具有跨区域的特点。但当前,中国的环境监管、资源利用主要以行政区划为界限,导致跨行政区划的污染问题有时难以得到有效解决。

  中山大学法学院教授刘诚认为,地方保护主义是环境执法面临的一大难题,“环保部门是属地管理,人、财、物都归属地方政府管理。而不论是地方法院还是行政机关,都可能有地方保护的倾向,会为地方利益考虑。司法作为最后一道关卡,跨越行政区划,能够保持一定的独立性,强化执法力度。”

  广东省人大法制委认为,“跨行政区划”有利于促进和保障环境资源法律的全面正确施行,统一司法裁判尺度,切实维护百姓环境权益。

分享到: 0 转载请注明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 (责编:钟义见)
W020180116412817190956.jpg
用户昵称:  (您填写的昵称将出现在评论列表中)  匿名
 验证码 
所有评论仅代表网友意见
最新发表的评论0条,总共0 查看全部评论

回到频道首页
QQ图片20180105134100.jpg
jrtt.jpg
wxgzh.jpg
777.jpg
内文页广告3(手机版).jpg
中国社会科学院概况|中国社会科学杂志社简介|关于我们|法律顾问|广告服务|网站声明|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