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在我国步入老龄化社会之际,越来越多的人大代表将关注的目光定格在养老问题上,对如何保障每位老人都能安度晚年提出了自己的建议。
关键词:养老;养老服务;社会力量;社会养老;护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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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吾老以及人之老”是两千年前孟子对大同之世的理解之一。而对于上会的人大代表来说,“及人之老”是他们肩上一份沉甸甸的责任。在我国步入老龄化社会之际,越来越多的人大代表将关注的目光定格在养老问题上,对如何保障每位老人都能安度晚年提出了自己的建议。
发改委内设立养老职能部门
早在2012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民政部制定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11-2015)》,就明确提出了“十二五”期间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任务,对机构养老、居家养老,社区养老、农村养老等各方面提出了要求。温州是全国民政改革试验区,在全国率先开展社会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它的养老服务发展情况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作为一名来自温州的全国人大代表,浙江省温州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陈笑华用一组数据描述了温州老龄化的现状:温州自1995年就开始步入老龄化社会,到2013年底,老龄化水平已经达到15.09%,超过全国平均水平。预计到“十二五”末,温州市老年人口总数将达到135万人,占户籍人口总数的17%。全市有失能、半失能老年人口共17万人,占老年人口总数的14.4%。
在陈笑华看来,温州养老服务发展刚刚起步,不可避免地会面临不少问题和困境,除个别属于地方性问题外,大多数具有全国普遍性。其中,政府养老服务管理职能太弱,协调统筹能力差的问题,不容忽视。
“目前在政府机构中,没有一个职权部门专司养老服务。虽然政府成立了老龄委和老龄办,但是它们只是协调机构,不具有行政职权,而民政局也负责养老服务,原来专职于管理和服务城镇三无老人和农村五保户老人,现在虽然扩大到为所有老人提供行政管理服务,但是职权、人员和资源配置都没有相应的转变。另一方面,养老服务涉及内容非常广,但老龄委、老龄办和民政部门缺乏协调其他部门的能力,各部门配合困难。”陈笑华说,这些都已经严重阻碍了养老服务规划的落实和养老服务事业、产业的发展。
在养老服务发展中,政府部门的作用最为关键。正是认识到这点,陈笑华指出,对养老服务的政府管理职能必须强化。针对老龄委和老龄办的局限性,她建议应在发改委内设立专司养老服务的职能部门,从而有效地规划、统领和协调养老服务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