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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区委党校被中央文明委授予第四届全国文明单位称号
2015年05月18日 02:35 来源:学习时报 作者:桂晓闻 字号

内容摘要:本报讯广西区委党校近日被中央文明委授予第四届全国文明单位称号。

关键词:党校;文明单位称号;广西区委;广西壮族自治区;社会主义核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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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习时报讯广西区委党校近日被中央文明委授予第四届全国文明单位称号。获悉此喜讯后,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书记彭清华作出批示,表示庆贺,并希望中共广西区委党校以此为契机,加强“五型校园”建设,持续推进创建工作,努力建设“全国一流省级党校”,为广西落实“四个全面”总体部署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自治区党委副书记、党校校长危朝安也作出批示,要求党校认真研究,再接再厉,再创佳绩。

  近两年来,广西区委党校在荣获自治区文明单位称号后,迅速启动创建全国文明单位活动。在创建过程中,该校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统领,把开展全国文明单位创建活动与教育培训、科研咨询、理论宣传、管理服务、队伍建设等各方面工作有机结合,以建设“学习创新型、清廉服务型、民主和谐型、健康平安型、环境友好型”的“五型校园”为重要抓手,以“一堂(道德讲堂)、一队(志愿服务队)、一牌(“遵德守礼”温馨提示牌)、一桌(文明餐桌)、一传播(网络文明传播)“等“五个一”建设和诚信建设为重点,立足当前,着眼长远,以创建促文明、以文明促发展,取得了显著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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