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有关部门:为进一步做好我院2015年暑期招生录取工作,强化对招生行为的监督制约,保障招生工作安全、有序、顺利进行,维护招生工作的严肃性、权威性和公平性,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和学院声誉。
关键词:招生工作;招生录取;教育部;工作;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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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做好我院 2015 年暑期招生录取工作,强化对招生行为的监督制约,保障招生工作安全、有序、顺利进行,维护招生工作的严肃性、权威性和公平性,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和学院声誉,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 2015 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 2015 〕 1 号)和《北京市 2015 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有关精神,现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做好招生工作的重要性
2015 年是《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全面落实的第一年,教育部把今年作为“高考改革落实年”和“招生秩序规范年”。日前,教育部召开了全国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视频会议,教育部党组成员、中纪委驻教育部纪检组组长王立英强调,各高校要担负起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切实规范招生录取工作,做到录取违规“零容忍”。
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今年高考招生录取工作,要组织招生工作人员认真学习贯彻教育部和市委市政府招生工作的规定精神,严格执行国家招生录取政策,严格遵守录取纪律,把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落实到位,确保招生录取工作科学规范、严密有序。
广大招生工作人员要切实增强做好招生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以对考生和学校高度负责的态度,保障招生工作顺利进行。
二、认真组织,确保招生工作规范运行
认真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的工作要求,教务处(招生办公室)作为学院招生工作主责部门,要不断强化招生责任制的落实,认真组织好学院暑期招生录取工作,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和学院招生章程,严格执行“六不准”、“十严禁”等招生纪律要求。
按照《教育部关于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的通知》(教学〔 2005 〕 4 号)和《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校招生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教学函〔 2013 〕 9 号)等有关文件规定,主动、全面、准确公开招生录取相关信息。要确保信息采集准确、公开程序规范、内容发布及时。凡涉及考生切身利益的,需要公众知晓和参与的,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公布的信息都要及时、主动公开。
学院纪委办公室(监察审计处)将不定期组织开展对招生录取工作巡察工作,对招生管理部门履职尽责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在招生录取工作中发生的违纪违规行为,一经发现,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纪委办公室(监察审计处)
2015 年 7 月 16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