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为做好2015年下半年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和学位申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学分尚未修满,开题报告未获得通过的学生不能参加本次学位论文答辩。
关键词:学位论文;答辩;国家行政学院;硕士研究生;学位
作者简介:
原题:国家行政学院2015年下半年硕士研究生提交学位论文和答辩材料的通知
为做好 2015年下半年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和学位申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学分尚未修满,开题报告未获得通过的学生不能参加本次学位论文答辩。
2 .拟参加论文答辩的学生须于 10月 8日前将学位论文电子版发送至 xwlw@nsa.gov.cn,进行论文重复率检测,具体参照《国家行政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重复率检测实施办法 》执行。
3 .论文重复率检测获得通过的学生须于 10月 16日前将以下材料 提交至研究生院学位处,逾期未提交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答辩。
申请人申请硕士学位论文答辩需提交以下材料:
( 1)已装订成册的单面打印的学位论文 6本(论文封皮统一制式,需到研究生院学位处领取),用于论文的评审和答辩 ;
( 2)《攻读硕士学位人员学位审查表》一式 2份(所贴照片需统一采集);
( 3)《硕士生指导教师对学位论文的学术评语》一式 2份,指导教师按照格式要求填写后,由申请人提交;
( 4)《 硕士学位论文评阅和答辩申请书》 1份;
( 5)《硕士学位论文专家评议意见书》一式 2份(只填写姓名、学号、专业、论文题目等信息);
( 6)《学位论文原创性声明和使用授权说明》原件 1份(学生本人自留复印件 8份, 6份装订在申请答辩的学位论文中,答辩通过后另外 2份装订在修改后再次提交的 2本论文中)。
( 7)小 2寸照片 4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