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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推进我国社会力量设奖健康发展
2014年10月05日 03:46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单娟 尹邦奇 字号

内容摘要:在不少发达国家的科技奖励活动中,政府奖励和社会力量设奖具有明显的角色分工,政府奖励更倾向于奖励成果的社会效应,而社会力量设奖则有更多的个性化倾向,有些社会力量设奖的影响甚至超过了政府奖励,典型的例子就是诺贝尔奖。

关键词:社会力量;发展;奖励;健康;科学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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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不少发达国家的科技奖励活动中,政府奖励和社会力量设奖具有明显的角色分工,政府奖励更倾向于奖励成果的社会效应,而社会力量设奖则有更多的个性化倾向,有些社会力量设奖的影响甚至超过了政府奖励,典型的例子就是诺贝尔奖。随着社会发展和公众的积极参与,我国社会力量设奖正在产生越来越大的影响。但总体而言,我国社会力量设奖仍处于探索阶段,奖励制度体系不够成熟,社会影响力不大,需要在诸多方面作出改进和完善。

  我国社会力量设奖的现状及特点

  设奖主体以行业协会、学会为主。根据设奖主体的不同,我国社会力量的奖项设立主要分为行业协会学会、科研院所及其他单位、基金会、个人和企业。近年来行业协会、学会设立的奖项数量一直占设奖总数的半数以上。

  设奖动机多元化。有的设奖者是出于爱国之心,希望为国家的科技事业贡献力量而设立科技奖励;有的是为了鼓励科技创新,引导科研方向,从而促进本行业本学科的发展;有的是希望通过科技奖励吸引科技人才或科技成果,为新产品开发和市场开拓服务;有的是为了提高知名度,实现长远经济效益。在具体设奖过程中,上述各种动机在不同程度上共同存在,互相交织。

  科研人员与项目成果奖励并举。现阶段,我国的政府设奖多奖励科研项目及科技成果,而不是个人。而社会力量设奖多数奖励个人,这弥补了以奖励项目为主的政府设奖的缺陷。目前,我国的社会力量设奖对象也朝着综合化的方向发展,即在着重对科研人员奖励的同时,也面向科研项目及成果。

  奖励范围以专项奖为主。社会力量设奖经过多年发展已颇具特色,基本涵盖了各个学科领域。近年来的社会力量设奖中,专项奖依旧占大多数,但也有不少奖项扩大了奖励范围,从专项奖转变为综合奖。例如,“陈嘉庚科学奖”包括陈嘉庚数理科学奖、化学科学奖、生命科学奖、地球科学奖、信息技术科学奖和技术科学奖等6个学科方面的奖项。

  物质奖励与精神奖励并重。不少奖项除颁发奖金之外,同时颁发奖章和证书。这种物质奖励与精神奖励相结合的方式,更符合现阶段科技人员的需求特征,因此在社会力量设奖中所占比例最大。

  奖励强度存在明显差异。一般来说,行业协会和学会设立的奖项奖金不是很高,最高奖一般不会超过10万元。企业或个人设立的奖项奖金会稍高一些,例如,何梁何利奖的“科学与技术成就奖”奖金高达100万港元,“科学与技术进步奖”的奖金为20万港元,光华工程科技奖的“光华成就奖”奖金则达到100万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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