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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核心要义
2014年12月04日 10:17 来源:中央党校网 作者: 字号

内容摘要:

关键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核心要义;党的领导;社会主义法治;根本;保证;依法治国;法治;对立;内在统一;制度;法制体系;根本制度;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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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心要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这三方面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核心要义,是党领导全国人民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根本遵循,必须牢牢把握,始终坚持。

  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要求,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题中应有之义。党同法治不是对立的关系,也不是谁大谁小的关系,而是根本一致、内在统一的关系。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根本制度基础,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根本制度保障。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区别于西方资本主义宪政道路的根本标志之一。

  要把我国的法治同西方所谓“宪政”区分开来。西方“宪政”旨在维护资本主义的剥削制度和统治秩序,实质是资产阶级专政。社会主义法治是为社会主义制度服务的,目的是维护发展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维护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我们强调的依宪执政、依宪行政,是社会主义法治的范畴,根本不是什么西方式的“宪政”。

  习近平总书记在《关于<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说明》(以下简称《说明》)中指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这件大事能不能办好,最关键的是方向是不是正确、政治保证是不是坚强有力,具体讲就是要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这三个方面实质上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核心要义,是我们党领导全国人民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根本遵循,必须牢牢把握,始终坚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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