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落实人民参与国家治理协商的权利和保障协商民主实践的普及。
关键词:民主;化解;居民;选址;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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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我国因各类设施选址引发的“邻避效应”越来越突出,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有鉴于此,应该改进当前各类设施选址的决策模式,以协商民主的方式促进居民参与协商和理性对话,最大限度地消除民众的恐慌和抵制心理,使“邻避效应”得到有效化解。
各类设施选址引发“邻避效应”的基本情况
我国各类设施选址引发的“邻避效应”主要有三种情况:一是污染类设施引发的“邻避效应”。如针对垃圾焚烧厂或填埋场,2010年7月广西灌阳居民抗议垃圾填埋场选址,2011年4月江苏无锡东港镇居民抗议建设垃圾焚烧发电厂,2012年6月上海松江居民反对垃圾焚烧厂建设,2014年5月杭州余杭中泰居民抵制垃圾焚烧厂选址,2014年9月广东博罗反对建设垃圾焚烧厂等。二是风险积聚类设施引发的“邻避效应”。如针对PX项目,从2007年厦门抵制选址开始,有愈演愈烈的趋势,2011年8月大连、2012年10月宁波、2013年5月昆明安宁、2014年3月广东茂名等地都发生了抵制PX项目落地的行动。三是心理不愉悦类设施引发的“邻避效应”。如针对火葬场,2012年7月和2014年4月,广东化州市蕉岭县新铺镇和丽岗镇居民抵制火葬场在本地的选址。
引发“邻避效应”的成因
“邻避效应”是经济发展和城镇化进程到一定程度的产物,从表面上看,“邻避效应”是居民对各类设施的厌恶,但从深层次分析,“邻避效应”的成因是复杂的,虽有经济补偿、风险认知和谣言传播等因素,但是选址决策封闭和缺乏居民参与协商,是引发“邻避效应”的关键原因。
随着居民维权意识的逐渐觉醒,对关系自身利益的政策亦越发敏感,有时候各类设施附近居民诉求的焦点不在于未得到合理补偿,而在于地方政府在各类设施决策中,忽视了居民的主体地位,居民很难在各类设施规划阶段表达意见。如果缺乏居民的参与,居民对风险的担忧也无法化解,因为风险认知是一个复杂的过程,是所有参与者信息、意见和价值互动的过程,并需要相互的尊重与信任。因此,在居民参与协商缺失的情况下,不但对决策的合法性产生质疑,导致了对政府的不信任,也为谣言传播创造了条件,扩大了居民的恐慌心理,为“邻避效应”的发生提供了心理基础,加大了“邻避效应”的可能性。
从已经发生的很多“邻避效应”事件中也可以看出,信息的不透明、居民参与意愿被忽视,成为事件发生的主要原因。如果以上各类设施的选址决策模式是暗箱操作,一旦居民知道自己的居住范围就是设施兴建的地址时,在毫无心理准备的情况下,他们会在愤怒和惊诧情绪的支配下,誓言抗争到底。另外,在选址决策过程中,重视“专家环评”而忽略民意,重视预期效益而忽略政府公信力,以“科学”的名义为民做主,实际上却损害了居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决策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