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做好重大事项决策是各级党委科学、民主、依法执政的重要内容,关系到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全局。
关键词:决策;决策水平;蚌埠市;常委会;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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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重大事项决策是各级党委科学、民主、依法执政的重要内容,关系到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党的十八大以来,蚌埠市委常委会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和四中全会精神,结合蚌埠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积极探索重大事项科学、民主、依法决策规律,在努力增强重大事项决策的针对性、科学性、时效性,从而进一步提高市委常委会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水平上下工夫,努力做到在决策原则上“五个坚持”,决策程序上“六个完善”,落实体制上“五个落实”,取得了良好效果。
明确重大事项范围遵循决策基本原则
新时期新阶段,蚌埠市经济社会发展任务繁重,事关全市发展全局的事项繁多。哪些事项属于应由市委常委会负责决策的重大事项首先做出明确规定,以便厘清决策事项范围,明晰责权。因此,蚌埠市委对由市委常委会的决策事项范围作出较为明确规定,明确市委常委会负责决策的重大事项范围后,为了保证决策的公开、透明、合法、合理,还需要对决策过程中需要遵循的基本原则作出规定,蚌埠市委规定,市委常委会成员在决策过程中,坚持和遵循“五个坚持”:坚持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坚持民主集中制,保证决策程序的科学性、民主性、合法性;坚持依法依规作出决策。
严格规范决策程序不断完善决策制度
规范、科学的决策程序是科学、民主、依法决策的必要条件和重要保证。蚌埠市委常委会在进行重大事项的决策过程中,建立健全决策制度,努力做到决策制度上的“六个完善”,坚持把调查研究、征求意见、专家咨询、法规对照、集体讨论作为重大事项决策的规定程序,以确保决策的程序规范,决策本身能够反映民意、符合实际、体现集体智慧。
完善调查研究制度。市委要求,凡提交市委常委会决策的重大事项,有关市委常委、市直单位要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进行综合性或分专题调研,充分了解真实情况,认真听取各方面意见,就相关问题提出意见建议,必要时应做出有实情、有分析、有见解的调研报告。对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重大决策,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应在决策前亲自调研,掌握第一手资料。
完善征求意见制度。蚌埠市委要求,重大事项决策前,相关市委常委和承办单位要根据决策内容、职能范围和影响程度,广泛征求意见,进行民主协商。对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应采取召开听证会等方式,广泛征集意见,扩大群众参与。对各方面提出的意见建议,要认真梳理汇总、整理分析,作为科学决策的重要依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