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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晋藩:留住中国法制史的根
2016年06月20日 08:22 来源:人民日报 作者:徐立星 字号

内容摘要:张晋藩,出生于1930年,辽宁沈阳人,现任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政法大学法律史学研究院名誉院长, 1987年被评为国家重点学科法制史学带头人, 2012年被中国法学会评为“全国杰出资深法学家”。

关键词:张晋;法制史;中国;法治;人生

作者简介:

  张晋藩,出生于1930年,辽宁沈阳人,现任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政法大学法律史学研究院名誉院长,1987年被评为国家重点学科法制史学带头人, 2012年被中国法学会评为“全国杰出资深法学家”。

  品尝着清香四溢的茗茶,记者在张晋藩教授家中,听先生娓娓道来他的家国情怀与法史人生。

  张晋藩回忆道,在他小的时候,最大的乐趣就是听父亲讲历史故事。上学以后,读了不少历史小说,积累了一定历史知识。老人是在日本帝国主义统治下的伪满洲国读的小学,日本侵略者为了推行奴化教育,粗暴地篡改历史,称“满洲国”人是“天照大神”的子孙。“欲亡其国,先灭其史”,篡改历史令人难以置信,却又真实地发生在他的身边。“那时候我就朦胧地意识到正确地理解历史对于一个民族的自信、自强该有多么重要的意义!”

  1950年,张晋藩被分配到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读研究生,从那时起,便从事中国法制史的教学与研究。弹指一挥间,已经60多年了。

  鉴古明今问法制

  上世纪80年代之后,改革开放向纵深发展的中国社会,比以往更重视以史为鉴。

  1986年,张晋藩应邀在中南海为中共中央书记处讲授法律课,题为《谈谈法制历史经验的借鉴问题》。讲演中提到了这样一个典故:唐太宗曾经下敕,如果官员伪造资历者处死。不久就出现了一个伪造履历的官员,但司法官大理寺少卿戴胄却依据律法对其处以流放。太宗不悦,责问戴胄,戴胄对曰:“法者,国家所以布大信于天下;言者,当时喜怒之所发耳。陛下发一朝之忿而许杀之,既知不可而置之于法,此乃忍小忿而存大信也。若顺忿违信,臣窃为陛下惜之。”

  这段史料成了那节课的热点。课间老同志问:戴胄是否处死?张先生答曰,没有处死,唐太宗还表扬了戴胄,“法有所失,公能正之,朕何忧也!”

  “观今宜鉴古,无古不成今”。张晋藩向记者表示,中国法制史学研究的是过去,但面对的是现实,它的生命力就在于为当代中国的法制建设提供历史的借鉴。中国法制的历史经过4000多年的发展,历代王朝迭有兴衰,法制不仅是盛世的表现,而且还是盛世的动力。韩非子曾经说过“国无常强,无常弱,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

  1996年和1998年,他又两次应邀为全国人大常委会讲授法律课,题目分别是《中国法律的传统与近代转型》《中华法制文明的世界地位与近代化的思考》,两次讲题虽然不同,但主线都是为当代法制建设提供历史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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