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
关键词:带病提拔;中共中央办公厅;举报;领导干部;干部选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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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意见》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从严管理干部的要求,对切实防止干部“带病提拔”作出具体规定,是做好新时期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重要遵循。
我党历来重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近年来先后出台了一系列干部选拔任用方面的政策文件,2014年修订《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解决干部“上”的问题,2015年实施《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试行)》解决干部“下”的问题,近日出台《意见》,在干部“上”与“下”之间筑起一道“防火墙”,干部选拔任用的公信度将得到进一步提升。
但我们也要清醒的看到,一直以来干部“带病提拔”问题没得到根本解决,一方面是个别干部善于伪装,另一方面干部选拔制度层面存在的问题也令人深省。从以往被查处的干部来看,尽管相当比例问题是在现任上暴露出来,但其腐败劣迹以前就多有所闻,有的甚至被不断举报过。之所以能“带病提拔”,还在于地方党委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缺乏对干部的日常了解。
“带病提拔”,是对干部选任严肃性的挑战,其影响不可小觑,也深受社会所诟病,也是组织人事工作的难点。“带病”的干部,旧病可能完全会在新的岗位、新的工作领域发酵,从而给党的事业、国家利益、人民权益带来损害。解决好“带病提拔”,关键是要深化干部的日常了解,全面准确掌握干部的基本情况,按照注重平时与定期相结合、注重领导与群众相结合、注重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原则,及早发现干部的隐性“病症”,积极妥善进行治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