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5月 11日,下发《关于对全县村(社区)党组织设置、班子配备情况进行摸底排查和对村(社区)党组织书记进行分析研判的通知》(黎平组通〔2018〕72号),明确在规模较大、党员人数超过50名的行政村(社区)或合并后的中心村,原则上要成立党总支。今年以来,该县紧紧按照“党社联建”和“贫困村建立合作社达100%”“贫困人口要100%参加进合作社”的“两个100%”要求,大力组建村两委牵头领办的村级合作社,并在合作社上建党支部。同时,加强对210个贫困村(中心村)贫困村党组织书记分析研判工作,按照县委“年度考核、平时掌握、群众评价”原则, 2018年 6月对201个贫困村党组织书记进行研判和排查,对作用发挥不够好、不胜任和因工作调动的4名党组织书记进行调整。
关键词:党支部;合作社;党组织书记;脱贫;贫困村;党建;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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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突出政治功能,不断扩大组织覆盖率。始终坚持农村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地位不动摇,强化政治引领,加强村党组织对村民组工作的领导。一是切实优化组织设置。5月11日,下发《关于对全县村(社区)党组织设置、班子配备情况进行摸底排查和对村(社区)党组织书记进行分析研判的通知》(黎平组通〔2018〕72号),明确在规模较大、党员人数超过50名的行政村(社区)或合并后的中心村,原则上要成立党总支,原来的小村原则要设立党支部。村(社区)党支部班子职数设置 3—5 人,设支部书记1名,副书记1名;总支部班子职数设置5—7 人(不并村的,党总支班子职数为5人;由2个或2个以上小村并在一起的,党总支班子职数为7人),设总支书记1名,副书记1名。二是推动组织机构向村民组延伸。8月2日,下发《印发<关于做好深度贫困村村民组帮扶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黎平组通〔2018〕123号),要求对距村级活动室较远,不利于开展组织生活的且符合组建条件的村民组,及时建立党小组或党支部;不具备条件的,可探索在两个及以上村民组或自然村建立联合党支部或党小组,确保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在村民小组实现全覆盖。对已建立党支部或党小组的村民组,要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从严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等制度,创新学习方式,积极开展党小组活动,让村民组里的党员上联党支部、下联群众,确保模范作用发挥,形成自上而下的动员服务链条,党的组织和工作得到有效覆盖。三是大力推行“党社联建”。今年以来,该县紧紧按照“党社联建”和“贫困村建立合作社达100%”“贫困人口要100%参加进合作社”的“两个100%”要求,大力组建村两委牵头领办的村级合作社,并在合作社上建党支部。4月23日,召开全县党建重点工作推进会,对“党社联建”进行安排部署;5月2日,下发《关于在村“两委”牵头领办的合作社上建立党支部的通知》,对村级合作社组建情况进行调度,并明确要求在村级合作社上建立或联建党支部;7月1日,在全县基层党建工作推进会暨脱贫攻坚“七一”表彰大会上,再次对推进“党社联建”进行了特别强调。7月3日至5日,县委组织部组织开展第二季度基层党建重点工作专项督查,将合作社“两个100%”纳入督查重点内容。截至目前,全县共有368村完成村“两委”牵头领办的合作社的组建工作,并有335个村级合作社建立或联建党支部,覆盖率分别为91.32%和83.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