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为做好我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评审、发放工作,规范资金管理,确保评审质量,发挥激励作用。
关键词:国家奖学金;福建省委;硕士研究生;评选办法;党校
作者简介:
福建省委党校 2014 年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评选办法 ( 细则 )
为 做好我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评审、发放工作,规范资金管理,确保评审质量,发挥激励作用,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财政厅关于下达 2014年度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的通知》(闽教财 〔 2014〕 32号) 和《福建师范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实施暂行办法(修订)》(闽师研 〔 2014〕 25号)精神, 结合我校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评选对象
取得我校正式学籍、已注册的在校全日制非在职的研究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每位研究生在规定学制年限内均有资格申请,但获奖成果不可重复申报使用。
二、奖学金标准与基本条件
1 . 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以福建师范大学文件为准。
2 .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基本申请条件:
( 1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认真 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
( 2 )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社会公德, 遵守校规校纪,在校期间无违法违纪行为。
( 3 )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无学术不端行为。
( 4 )学习成绩优异,在学期间无补考课程或重修课程,平均成绩在班级排名前三名。
( 5 )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科研成果突出。要求在校期间,以福建师范大学和福建省委党校署名在一般本科学报及以上刊物发表的论文不少于 1 篇(第一作者)。
( 6 )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较强的集体观念,服从组织安排,积极参加学生工作、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综合素质和发展潜力突出。
3. 在学期间荣获地厅级以上各种荣誉称号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