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是为适应社会公共管理现代化、科学化、专业化的要求而设立的,主要培养政府和非政府公共机构高层次、复合型和应用型专门人才。
关键词:MPA;重庆市委;专业学位;公共管理硕士;党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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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MPA 专业学位教育概况
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是为适应社会公共管理现代化、科学化、专业化的要求而设立的,主要培养政府和非政府公共机构高层次、复合型和应用型专门人才。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于2014年批准中共重庆市委党校开展公共管理硕士(MPA)教育。
中共重庆市委党校高度重视MPA专业学位教育发展。为保证并不断提高MPA专业学位的教育质量,建设一流的MPA教育基地,学校成立MPA教育指导委员会。
校内现有从事MPA核心课程和必修课程教学的专职教师45人,其中,教授22人,博士22人。此外,学校还从重庆市人民政府、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重庆市人民检察院、重庆市委政法委员会、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移民局、重庆市农业委员会、 重庆市市政管理委员会、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单位聘请了24位具有丰富实务经验的资深专家为兼职教师。
重庆市委党校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培养目标的特色是:以课程体系建设为基础,以专业理论教育和能力培养为中心,以案例教学、社会调查和实践为载体,以职业素养向职业能力转化为抓手,为公共部门和非政府部门培养出德才兼备、高层次、应用型的公共管理专业人才。
二、 MPA 专业学位研究生报名、考试与录取
(一)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3、考生的学历及工作年限(计算到2015年9月1日入学时止)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