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新闻中心讯3月13日下午,党委副书记、常务副校长王新清参加法学院教师座谈会,就新形势下的法学研究和教育谈了自己的看法。
关键词:法学院;教师;法学研究;形势;法学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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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中心讯3月13日下午,党委副书记、常务副校长王新清参加法学院教师座谈会,就新形势下的法学研究和教育谈了自己的看法。
王新清说,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就依法治国问题作了一系列重要的讲话,全面、系统、深刻地阐释了依法治国的内涵和基本要求。这是新时期法学教育和研究的主要指导思想。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是新中国建设的重要里程碑,更是新中国法治建设的里程碑。作为法学院的教师,我们要深入学习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共中央的关于依法治国的决定,认真思考新形势下如何搞好法学研究和法学教育这个重要问题。
王新清说,新时期的法学教育和研究,必须以马克思主义法学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为指导,加强法学基础理论研究,努力创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理论体系。自清朝末年“变法修律”以来,中国有很长时间都在学习、借鉴、模仿甚至照搬西方的法学理论和法律体系。经过100多年的发展,特别是新中国成立以来60多年的发展,我们已经在法学研究和教育方面积累了一定的本土经验,具备了创新发展的条件和契机。我们现在应该从学习、借鉴和模仿转向创新发展,从我国基本国情出发,同法治中国建设不断深入相适应,总结运用新中国法治建设的成功经验,汲取中华法律文化精华,借鉴国外法治有益经验,围绕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理论问题和实践问题,推进法学理论创新,发展符合中国实际、具有中国特色、体现社会发展规律的社会主义法学理论。我们法学院教师法学理论功底扎实,工作勤奋努力,完全有条件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理论体系、学科体系和课程体系做出我们的贡献。
王新清认为,品德、知识和能力是人才的三个最基本的要素。但长期以来,我国高等院校的专业教育一直以来比较注重知识的传授,比较忽视品德和能力的培养。我们要努力扭转这样的局面。在法学教育方面,应在品德和能力培养上多下些功夫。我们要在每一门课程,特别是专业核心课程的教学中,既注重知识的传授,又注重培育法科学生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法治信仰,注意提高学生解决法律实际问题的能力。我校法学院的毕业生,大多数今后要从事法律实际工作。如果我们培养的学生只具备丰富的法学知识,但没有法治信仰,不会做法律实际工作,那我们的法学教育就不能说是成功的,王新清说。“创新法治人才培养方式”已经写入2015年教育部的工作要点。教育部今年将召开全国法学教育工作会议,全面部署法学教育综合改革,研究制订《高等法学教育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教学指导》。他希望法学院的广大教师积极参与法学教育改革的研究中来,为创新法治人才培养方式建言献策。
王新清说,经过20多年的建设与发展,我校法学院已经跻身于我国法学教育的第一方阵。这是了不起的成绩,也是几代法学人不懈努力的结果。在新形势下,法学教育面临重大改革,法学院教师还应该具备危机意识,认真完成好卓越法律人才基地建设,努力培养造就熟悉和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法治人才和后备力量。“如果我们完不成这个培养目标,我们就有愧于‘卓越法律人才基地’这个光荣的称号。”他说。为完成这个人才培养目标,首先要将法学院教师团体打造成一支政治立场坚定、理论功底深厚、熟悉中国国情的高水平法学家团队。专任教师在理论研究和教学的同时,也应深入了解法律实际工作,了解国情,促进理论和实践的结合。法学院广大兼职教师实践经验丰富,实际工作能力强,要发挥好他们的作用,使专兼职教师互相取长补短,深度融合。
最后,他希望法学院的全体教师都能够为国家的法治建设和法学教育新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和智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