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学 >> 法苑传真
其是宪法学独有的基石范畴
2018年05月23日 02:41 来源:法制日报 作者:林晨 字号
关键词:宪法;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法学论坛;宁凯惠;宪法学

内容摘要: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宁凯惠在《法学论坛》2018年第2期上发表题为《自然权利:宪法学的基石范畴》的文章中指出:宪法学范畴分为基石范畴、基本范畴、普通范畴三个层次,前者与后者之间具有决定与被决定、派生与被派生的关系。

关键词:宪法;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法学论坛;宁凯惠;宪法学

作者简介:

  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宁凯惠在《法学论坛》2018年第2期上发表题为《自然权利:宪法学的基石范畴》的文章中指出:

  宪法学范畴分为基石范畴、基本范畴、普通范畴三个层次,前者与后者之间具有决定与被决定、派生与被派生的关系。经过我们改造的自然权利,作为基于人性、人的本质的“前权利”或“潜权利”,同时具有唯一性、根本性、统一性、原动性、重要性,是宪法学独有的基石范畴。从自然权利出发,既可以发现、识别宪法学范畴、构建宪法学范畴体系,也有利于优化宪法学理论体系和完善宪法学学科体系。

 

作者简介

姓名:林晨 工作单位:

转载请注明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 (责编:任国凤)
W020180116412817190956.jpg
用户昵称:  (您填写的昵称将出现在评论列表中)  匿名
 验证码 
所有评论仅代表网友意见
最新发表的评论0条,总共0 查看全部评论

回到频道首页
QQ图片20180105134100.jpg
jrtt.jpg
wxgzh.jpg
777.jpg
内文页广告3(手机版).jpg
中国社会科学院概况|中国社会科学杂志社简介|关于我们|法律顾问|广告服务|网站声明|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