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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社会》是由德国著名的社会学家乌尔里希·贝克于1986年出版的经典著作。书中明确提出了“风险社会”的概念,并阐释了风险社会形成的原因与对社会稳定、社会秩序可能造成的危害。贝克在书中将后现代社会诠释为风险社会,认为风险社会的主要特征在于人类面临着威胁其生存的由社会所制造的风险,西方的经济制度、法律制度和政治制度不仅卷入了风险制造,而且某种程度上掩盖了风险的真相。贝克力倡反思性现代化,特点是既洞察到现代性中理性的困境,又试图以理性的精神来治疗这种困境。以此为基础,贝克还开创了“风险社会理论”,认为在越来越紧密的全球化时代,风险的出现是现代性下的必然产物,风险在根源上具有内生属性,是这一理论建构的基点。
现代社会面临着各种风险,其中之一就是气候变化风险。气候变化影响着人类的生存和发展,是世界各国共同面临的重大挑战。根据英国社会学家吉登斯的分类,在风险社会中,最令人不安的就是人造风险,是人类以往从未体验过的也无法依据过往经验对其做出预估的风险。与此同时,风险社会中的风险作为“新风险”还具有三大特点:第一,风险造成的灾难是全球性的、无法挽救的、不受限制的损害;第二,风险的严重程度、致命性灾难情形超出了预防式事后安置的能力范围;第三,风险发生的时空界限无法确定,使得风险计算的基础被破坏,常规使用的计算程序、标准等失效。从这个意义上说,气候变化风险就是一种典型的“人造风险”和“新风险”。由世界气象组织(WMO)和联合国环境规划署(UNEP)共同成立的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IPCC)在历年来的研究报告中都明确警告了全球暖化的危险,强调人类活动“极有可能是自20世纪中叶以来观测到变暖的主要原因”。气候变化问题已经在世界范围内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关注和讨论,越来越多的人开始意识到,人类活动正在将气候变化一步步推向不可逆转的临界点。
在应对风险的方法上,贝克和吉登斯认为现有的风险计算方法和经济补偿方法都难以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还要通过提高现代性的反思能力来建构应对风险的新机制。如贝克所说,在风险社会,前人的经验和道路在新的风险问题上能给人们提供的参考价值较为有限。今日的种种风险问题与困境,不仅风险的承担者难以确定,而且风险的判断标准已变得模糊不清。同时,全球性的风险在时间和空间上都存在不确定性,因此对风险的善后处理、应急机制固然重要,建立预防机制也同样重要。全球变暖已不可逆转,影响和风险将持续相当长的时间,“减排越多,变化越小,影响越低”就成为了人们适应气候变化、预防和降低气候风险的重要原则。对于我国来说,要实现减排从而降低气候风险,一方面需要进一步深化改革,积极进行经济转型和经济结构调整,加强对温室气体的再利用和对化石燃料的精细化生产加工。同时在政策层面上推广节能措施,逐步改善目前中国经济碳强度较高的现状,统筹推进经济、能源、环境协同发展。另一方面,如吉登斯所说,生活在高度现代性的世界里,便是生活在一种机遇与风险的世界中,但新风险的出现并不意味着现在的社会生活比以前的更为危险,而是在风险个人化的过程中需要人们不断提高自己的风险意识和风险认识水平,让社会各界共同参与到风险预警中来。因此,在应对气候变化问题上,需要动员全社会的力量,积极探索多元化的能够减缓气候变化的措施,如植树造林、提高公民的环保意识和环保公德,通过科普减轻人们在气候变化问题上的怀疑和不确定,增强公众的科学素养,提高公众的环境意识,在社会范围内构建应对气候变化的环保共识。
贝克在《风险社会》之后的著作中,针对全球化的不断推进,还提出了“全球风险社会”的概念,除了强调技术性风险外,也开始强调制度性风险,认为要应对和解决全球风险需要在全球范围内通过政治决策等来加以努力。风险社会是网络型的、平面扩展的,风险社会中的风险是“平等主义者”,不放过任何人或任何一个民族、国家。风险的这种跨边界特征要求更多的治理主体出现并达成合作关系。2019年12月在西班牙马德里召开的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COP25)就是应对气候变化的全球性努力的例子。但在此次气候大会召开前夕,美国正式宣布启动退出《巴黎协定》的法律程序。在一些大国不合作的前提下,全球性的气候大会并没有体现出预期的在气候问题上的全球协同效果,从而形成了被动的制度性风险。而主动的制度性风险则体现在由于在气候变化的科学认知、利益诉求和政治意愿等方面存在差异,各国在全球气候治理中的立场也不尽而同。可能会出现部分国家和经济体为了自身的经济发展步步紧逼或将气候问题作为捞取好处的筹码,逼迫对气候敏感的国家作出更多让步。制度是不同力量群体博弈的结果。要避免制度性风险,就要避免出现博弈上的囚徒困境。对我国来说,在国际层面上,中国肩负着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伟大使命,担当着维护“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公平和各自能力原则”的大国责任,在全球气候治理中既是重要的参与者也是积极的引领者,需要在制定全球性气候政策时实现更为强大的引导功能。具体而言,中国作为全球气候对话和气候政策协商的重要成员,基于“一体两翼”的气候战略,一方面需要更好地推进国内及全球的环境治理和环境对话,积极引领和构建人类低碳发展国际制度,推动全球气候治理体系改革和建设;另一方面需要在外交上提出体现中国智慧的气候治理方案,在气候问题上构建中国自己的话语体系和国际影响力。
(本文系国家社科基金项目(16CXW003)阶段性成果)
(作者系浙江大学传媒与国际文化学院副教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