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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全党的全面领导制度既是一个科学的实践命题,同时也是一个深刻的哲学命题。只有从马克思主义哲学角度深刻认识党的全面领导制度,揭示党的全面领导制度生成与演变的发展规律,才能在全面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总体进程中不断健全和发展党的全面领导制度,不断彰显马克思主义执政党的制度自信与执政自信。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既是我们科学认识党的全面领导制度的基本立场和方法,更是新时代健全党的全面领导制度必须遵循的哲学价值导向。
必须坚持马克思主义唯物论
马克思主义唯物论有两个核心观点,即客观存在决定主观意识,主观愿望必须符合客观实际,这就内在地规定了马克思主义哲学是从事实的角度去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当前,我们正处于全面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新时代,这意味着我们在面临更多时代性机遇的同时,也必然要化解许多矛盾、解决许多问题和应对许多风险。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党的全面领导是解决上述问题的根本力量。历史地来看,党的全面领导贯穿中国革命、建设和改革的全部历史,发挥了至关重要的决定性作用。党的全面领导地位是在历史变迁中生成与强化的,是当代中国走向繁荣富强的最强大力量。现实地来看,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开辟了建党治党强党的新局面。但是如何深化党的全面领导的制度化成果、推进国家制度体系建设,既是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的新的时代课题,也是我们亟须解决的重大问题。
健全党的全面领导制度是应对新时代治国理政面临突出问题的重要举措,深刻体现出了马克思主义哲学实事求是的方法论。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实事求是是马克思主义的精髓,是我们共产党人的重要思想方法。我们过去取得的一切成就都是靠实事求是。今天,我们要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继续推向前进,还是要靠实事求是。”健全党的全面领导制度不仅是深化党的全面领导的需要,更是将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的迫切需要。中国是一个超大规模的社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更是前所未有,尤其是进入新时代,我们正处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时代征程,党的全面领导不能弱化而必须强化,不能缺位而必须在位,不能表面化而必须实效化,这样才能担负起历史和时代共同决定的责任使命。马克思主义唯物论要求我们在健全党的全面领导制度的实践中必须坚持历史唯物主义。
健全党的全面领导制度最根本的目的在于推进党和国家事业的总体发展,在于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这是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的充分彰显。没有人民支持,就没有底气,健全党的全面领导制度就是一句空谈。在健全党的全面领导制度的过程中,要认识到党的执政与领导要始终依靠人民、为了人民,坚持人民主体地位,把以人民为中心作为制度践行的根本价值导向,把人民真正看成我们制度设计、制度参与和制度评价的主体。从这个角度看,人民力量是我们不断提升党的全面领导能力的强大动力,是我们不断健全党的全面领导制度的底气和力量来源。正因如此,健全党的全面领导制度、完善党的领导制度体系以及积极构建国家制度体系才会有最为坚实的民意基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才会有最磅礴的历史合力。
必须坚持马克思主义认识论
马克思主义认识论基础在于实践与认识的关系上,强调实践决定认识,认识反作用于实践,进而深刻阐明了感性与理性、真理与价值的辩证关系。从认识论来看,坚持和发展党的全面领导,既是对中国共产党领导革命、建设和改革的历史经验总结,也是对世界社会主义运动五百年进程的深刻认识,更是在中西政治对比中坚信制度优势的高度自信。健全党的全面领导制度就是中国共产党不断深化关于制度建设规律和执政规律认知的重要体现。没有党的全面领导制度,党的全面领导就无法形成强大的制度规范,无法适应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总体性需求;不能有效健全党的全面领导制度,就难以实现“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难以实现改革发展稳定、治党治国治军、内政外交国防的统筹推进,难以实现党和国家机构职能全过程、全领域、全方位的充分发挥。所以,我们必须在实践中解决问题、深化认识。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学习掌握认识和实践辩证关系的原理,坚持实践第一的观点,不断推进实践基础上的理论创新。”健全党的全面领导制度是实践命题,是新时代国家制度建设的基础性工程。要对党的全面领导制度做全新思考,明确党的全面领导制度的基本概况,对健全党的全面领导制度的具体方略做全局谋划。要在实践中不断发现党的全面领导制度存在的深刻问题,并且在实践中寻求解决问题的有效办法。一是必须促进宏观的顶层设计与具体的制度执行相结合,在实践中探索,在实践中改革,在实践中完善,在实践中发展。二是要注重健全党的全面领导制度的实践创新与理论创新的关系,强调理论与实践相统一。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引下促进党的全面领导制度建设,用健全党的全面领导制度的丰富实践不断完善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推动理论创新与实践创新,用创新的认识推进生动的实践,在生动的实践中检验和发展创新性认识。
必须坚持马克思主义辩证法
马克思主义辩证法的核心观点是对立统一规律,这是唯物辩证法一切概念、原理所围绕的实质与核心。将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制度和党的全面领导制度作为党和国家根本领导制度,就是在国家制度体系建设的全局中抓住了最关键的制度设计,是从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长远角度提出的最具根本性的核心制度。关于党的全面领导制度的相关认识也是在不断发展的过程中,所以健全党的全面领导制度就必须坚持马克思主义辩证法。
将对立统一规律转化为分析如何健全党的全面领导制度的思维方式,就是要求我们树立辩证思维、战略思维、系统思维以及历史思维。辩证思维的实质在于指导我们用全面发展的观点看待问题,分析矛盾、抓住重点和把握实质。战略思维则是注重顶层设计谋划,在实践中灵活运用辩证法。系统思维要求我们坚持整体和部分的有机统一,从结构化视角展开详细分析。历史思维则着重要求我们需要从历史中总结经验教训,在宏观历史视野中不断深化关于执政建设规律的认识。健全党的全面领导制度必须坚持辩证思维、战略思维、系统思维以及历史思维四者相结合。
一是要从国家制度体系建设的全局科学定位党的全面领导制度的战略位置,又要从党的全面领导制度自身作为一个系统存在的角度分析内在结构要素,努力呈现多重视域下健全党的全面领导制度的实践图景。二是要深刻明晰健全党的全面领导制度的重难点内容,针对党的全面领导制度面临的挑战和现实问题,具有针对性地提出坚持根本制度、完善基本制度、发展重要制度和弘扬非正式制度等实践方略。三是党的全面领导制度贯穿于党治国理政的全领域全过程,健全党的全面领导制度既要强调整体推进,又要坚持重点突破,要努力实现两点论和重点论的兼顾,在辩证统一中推进党的全面领导制度化成果更加定型更加成熟。四是从历史思维出发,把健全党的全面领导制度放在历史发展过程中来考察,揭示其实践发展的来龙去脉。要从世界社会主义运动500年、近代以来170多年、中国共产党近100年、新中国成立70多年、改革开放40多年的历史发展中深刻认识党的全面领导制度,理解和把握健全党的全面领导制度的必然性。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说,“历史是最好的老师”,“是最好的教科书,也是最好的清醒剂”。坚持以上四种思维的辩证统一,就是进一步坚持马克思主义辩证法,从而为我们推进新时代健全党的全面领导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提供科学的方法论指导。
(本文系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新时代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的多重逻辑与实践路径研究”(18BDJ048)阶段性成果)
(作者单位:南京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