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树立网络治理的整体意识与多维视角
2020年05月06日 09:03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中国社会科学报 作者:洪宇 字号
2020年05月06日 09:03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中国社会科学报 作者:洪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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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泛媒介化、泛网络化的时代,互联网是汇聚意义资源、分配传播能力、重置流动格局、建立社会关系的主要场景,其经济特征、物质结构、制度格局、语境特点影响着更为广泛的集体认同、社会关系与公共政策。因此,网络治理构成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网络传播影响全局的重要地位势必要求网络治理工作考虑当前的社会历史环境:中国走近世界舞台中心,践行民族复兴与造福人类的同一过程,同时又面临“三期叠加”的经济转型状态,处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关键冲关期。以互联网为代表的传播变革,正放大着风险与机遇并存的现实条件。网络治理如何适应中外勾连、复杂多元、整体流动的态势?如何服务于当前的历史机遇期?笔者认为,网络治理需要秉持整体性意识,既要在全球语境中维护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优先性,又要辩证地限制行政干预的刚性趋势;既要超越技术主义路线,重返价值理性,建构价值共识,又要培育多维视角,尊重并调动传播社会中已有的地方、组织、个人的创造力。

  秉持“世界之中国”的整体意识

  起始于2008年的全球经济衰退正撕裂着战后全球秩序,导致世界格局加速步入后美式全球化时代,并前所未有地将互联网置于全球政治的显著范畴。在该语境中,互联网不再透明中立,而是连接个人命运和结构世界的公共性领域,其所承载的传播体系和机遇空间影响着人类整体未来。进而,互联网治理所指代的围绕互联网开展的规划、运作和管理的协商过程不仅是全球治理的组成部分,而且越发具备鲜明政治意涵。

  在这个历史转折点,互联网治理表现出非定型化特质。一方面,鉴于资本主义不均衡发展所诱发的空间瓶颈、社会撕裂、价值混乱以及话语贫瘠,国际体系中的位势结构和意识形态基础正经历变与不变的胶着状态,并映射到互联网治理领域;另一方面,以中国为代表的发展中大国正以互联网为引领力量,形成新兴的体制机制、观念话语、手段做法。随着中国全球影响力的上升,其在传播技术全球公共领域中的一举一动、一言一行备受瞩目。那么,如何促进美式全球化的“丛林法则”走向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作为负责任的互联网大国,中国应该提出何种技术理念、治理主张以及发展做法?这些又会如何影响人类的数字未来?从治理角度看,中国不仅需要从工具理性的角度用好互联网,还需要主动地以中外融通的语境作为对话对辩、协商互鉴的目标对象,自觉形成一个面向世界的观念话语与治理实践的创新立场。

  坚持大局意识 维护多维空间

  中国在复杂世界中的复兴需要借助网络,网络治理则是调整国内外既定秩序的重要抓手。但是,犹如网络本身,网络治理已是中外套嵌、跨越梯度、协商争夺的政治性界面,也是多元认知、信仰、利益在实现接触、排斥、激荡、流变后生成行动指南的公共性界面。那么,如何在维护超大型社会主义国家一盘棋的基础上,发挥传播社会中地方、组织、个人的创造性和主体性?这需要处理好大局意识与多维空间之间的辩证关系。

  第一,协调定向演化和张力控制的双重动力。服务于国家发展逻辑的互联网治理,形成于外部全球性压力和内部全球化需求的双重情景之中,也是适应并包容社会性传播实践的直接结果,还是中央和地方、企业与公众、安全与发展、商业与权利等多元诉求的连接点。在给定的多利益攸关方格局中,互联网治理的法律、政策和司法将“平台豁免权”作为维持平台有限责任、暂缓多重利益冲突的制度载体。这使得互联网平台在政治底线、商业创新、多样联系、文化表达等多重诉求中得以保持发展活力。但是,这也造成控制张力的举措有局部性和碎片化特征,以及规则优化在权力博弈面前的惯性妥协。一旦中国互联网寻求更宽广的跨境发展和更深度的社会应用,即有平台治理格局将生发出更高频率错位和较高烈度张力,生成偏离路径依赖的创新变革空间。

  第二,统合共同体建设与多视维价值传播。互联网是各种认同、观念、势力得以聚集、互动、重塑的公共空间。但是,互联网的跨地区、跨阶层扩张正孕育着差异式、群落化、圈层化、专业化的社会传播趋势。这既生成新的参与空间,也阻碍更为广泛的社会认同与社会共识,因此潜在地冲击国家治理版图。也就是说,互联网不是不带有价值倾向的中立工具,而是社会—技术—文化复合体;互联网上以社群认同为基础的社会传播具有介入性效果,会转化为影响客观世界的实践力量。因此,网络治理工作要把价值传播和共同体建设统一起来。共同体是能够广泛联系、协调利益、制造认同、包容差异的理想范畴——任何网络传播实践都带有建构共同体的现实内涵。但是,良性的共同体需要以“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为基准的价值传播。并且,为了避免机械刻板,价值界定与价值传播要认清现实情景中的多样性与复杂性,从阶层、区域、性别、族群等多重视维,维护人民对自由、平等、公正的多向度追求。只有多视维价值传播,才能在求新、求变、求发展的社会中形成广泛的精神、情感和认同连接。

  第三,实现国家治理与传播社会的整分结合。中国已见证社会学家曼纽尔·卡斯特所勾勒的从“大众传播”到“大众自我传播”的传播社会转向。从结构性视角看,互联网早已与跨境产业链、全球性资本、跨国家与次国家社会组织以及多元网络公众深度互构。因此,网络治理需要认识到差异化、群落化、专业化、分权秩序的传播社会特质。一方面,可以组织、改组现存的话语与利益集团;另一方面,需要锻造或释放新兴传播主体,通过联盟、授权、分权、赋权、赋能一系列举措,吸收进步性社会力量,放大进步性观念资源。从传播社会的角度讲, 多元观念、话语、知识、利益正迫切找寻有效传播通道,希望形成反馈机制,及时汇入政策决策和主流话语体系。因此,网络治理要让当代传播社会不仅停留在人群之间的横向连接,而且还要加强人民大众与公权力及主流话语之间的连接与对话。如何通过媒介化的对话空间将“群落中的偏好聚集和低声吟语”转化为“理性协商后的公共建言和行动指南”,是我们需要进一步思考的问题。

  (本文系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国家网络治理与中国互联网全球化协同研究”(18AXW009)阶段性成果)

  (作者系浙江大学传播研究所所长,浙江大学公共外交与战略传播研究中心副主任、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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