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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下人与自然关系的哲学反思
2020年04月02日 09:30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中国社会科学报 作者:王青 字号
2020年04月02日 09:30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中国社会科学报 作者:王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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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始终把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统一领导,积极部署,以更坚定的信心、更顽强的意志、更果断的措施,坚决遏制疫情扩散蔓延势头,坚决打赢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这场疫情背后引起人们对人与自然关系的反思。我们应该敬畏自然,敬畏生命,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

  人与自然是共生共荣的生命共同体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因自然而生,人与自然是一种共生关系。“共生”就是共同生活或者共同生存,强调了人与自然之间形成的紧密互利、不可分割的关系。“生命共同体”体现了与物共适、美美与共的有机整体世界观和有机整体生命观。人与自然的关系是人类社会最基本的关系,自然界是人类社会产生、存在和发展的基础和前提,人类可以通过社会实践活动有目的地利用自然、改造自然,但是人类的行为必须符合自然规律,不能凌驾于自然之上。人类若无视人与自然之间这种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的关系,以贪婪对自然界进行为所欲为的掠夺和破坏,破坏了人与自然界之间的生态平衡,就会导致自然界对人类的疯狂报复。

  人与自然首先是一种相互依存、相互作用、相互制约的对象性关系。一方面,人作为自然的、肉体的、感性的、对象性的存在物,是受动的、受制约的和受限制的存在物,人的生存和发展离不开自然界这个对象。另一方面,作为人的现实对象的自然界也离不开人的活动,自然是人的无机身体。同时,人与自然还是一种双向互动的实践性关系。一方面,人类通过对象化劳动,使自然界融入了人的规定性,使自在自然向自为自然转变,成为一种带有人类实践烙印的“人化自然”,成为一种具有实践性、历史性和社会性的自然。另一方面,人化自然是人类在自然条件的基础上,对自然施加影响和控制的结果,它随着人类科技手段的发展而发展,是调节人与自然关系的重要手段。

  敬畏自然敬畏生命 尊重自然规律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建设生态文明,首先要从改变自然、征服自然转向调整人的行为、纠正人的错误行为。要做到人与自然和谐,天人合一。人类只有遵循自然规律才能有效防止在开发利用自然上走弯路,人类对大自然的伤害最终会伤及人类自身,这是无法抗拒的规律。这些深刻的论述指明了人类对待自然的基本态度——敬畏自然,敬畏生命,尊重自然规律。

  首先,我们要敬畏自然,敬畏生命。在对待自然的问题上,不要过分陶醉于我们人类对自然界的胜利。每一次胜利,起初确实取得了我们预期的结果,但是往后和再往后却发生完全不同的、出乎预料的影响,常常把最初的结果又消除了。敬畏自然,就是要树立尊重自然、保护自然、顺应自然的生态文明观念,合理开发和利用自然。敬畏生命,就是要尊重地球上每一个有生命的物种,在自然界这个大家庭中彼此珍惜,美好存活。其次,要尊重自然规律。自然规律是自然界及其发展过程中的本质普遍联系。我们虽然能够探索、认识和利用自然规律,改变其发生作用的形式,却不能违背、消除自然规律。当今时代科学技术突飞猛进,物质财富急剧膨胀,人类面临着全球性的自然环境和生态危机。如果我们尊重自然规律,自然能够为人类提供各种所需,但如果我们违背了自然规律,它会残忍地向人类发起猛攻。

  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

  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是坚持与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方略之一和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的首要原则,也是我们在打赢这场疫情防控战中领悟到的真谛。

  首先,树立“生命共同体”与“人类共同体”的生态文明理念,提升和增强人们保护自然和生态平衡的道德境界和行为自觉。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我们应该坚持人与自然共生共存的理念,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对自然心存敬畏,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共同保护不可替代的地球家园,共同医治生态环境的累累伤痕,共同营造和谐宜居的人类家园,让自然生态休养生息,让人人都享有绿水青山。我们每个人都是自然的保护者、建设者和受益者,只有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才能真正解决人和自然之间的矛盾,才能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实现生产、生活、生态的和谐统一。

  其次,对自然的利用要取之有度、用之有节。生态环境是人类生存最为基础的条件,天育物有时,地生财有限,而人之欲无极,以有时有限奉无极之欲,必物暴殄而财乏用。地力之生物有大数,人力之成物有大限。取之有度,用之有节,则常足;取之无度,用之不节,则常不足。疫情吹响了病毒向人类宣战的号角,人类如果仍然执迷不悟,狂妄自大,必将自掘坟墓,自食恶果。只有摒弃征服自然论和人类中心主义论等错误观念,整合自然的客观价值与人类的主观价值,合理地改造和利用自然,走绿色可持续发展之路,才能为自己营造更加美丽和谐、安逸舒畅的生存环境。

  总之,我们应该正确处理自然资源利用、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之间的关系,不断缓和人与自然之间的矛盾;树立绿色新发展理念,坚决贯彻和践行习近平总书记所倡导的生态生产力观和“两山理论”,为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和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奠定坚实基础。

  (作者系山东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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