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12月 9日,南京师范大学中国法治现代化研究院在南京举办智库报告会, 20余位专家学者与会,围绕法治、发展、核心竞争力等关键词展开研讨。在中国法治现代化研究院法治社会研究所副所长庞正看来,法治的完善不仅是一个区域获得稳步发展的有效保障和必要手段,更是区域整体发展的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是政治文明在一个现代化的区域必备的表现形态和区域全面发展的应有之义。中国法治现代化研究院区域法治发展研究所副所长、研究员倪斐认为,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要通过国家发展战略和规划,对经济进行引导和调控。“法治要成为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标志,必须高度重视民生型法治,让人民群众感受到法治带来的变化,让百姓在法治建设中取得更多的‘获得感’。
关键词:研究院;现代化;核心竞争力;法治社会;关键词;中国;南京师范大学;创新;研究员;法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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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9日,南京师范大学中国法治现代化研究院在南京举办智库报告会,20余位专家学者与会,围绕法治、发展、核心竞争力等关键词展开研讨。
“法治核心竞争力,是与文化、环境等一样的软实力,其打造过程需要较长的过程和积累。”江苏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沈国新认为,应当从三方面付诸努力:打造良好的法治经济环境,政府、企业、司法等责任主体各行其是;把法治当成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核心竞争力的社会资本进行培育和锻造,生成更多更好的法治社会资本;通过制度建设和实施,保证公平正义的合理设置、有效实现,维护和实现法治的价值。
在中国法治现代化研究院法治社会研究所副所长庞正看来,法治的完善不仅是一个区域获得稳步发展的有效保障和必要手段,更是区域整体发展的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是政治文明在一个现代化的区域必备的表现形态和区域全面发展的应有之义。他认为,法治要想成为江苏的“标志”,就不能仅限于符号意义,要以现实的面貌体现在区域内部的法治政府和法治社会建设两个维度上。
“在市场经济的语境下,区域内企业创新能力是区域经济体竞争力的重要体现,进一步完善区域创新体系,推进以科技创新为核心的全面创新,必然需要法治保驾护航。”中国法治现代化研究院研究员梁志文认为,建设创新型省份、形成完善的区域性创新体系,需要以制度创新为基础、以法治为基本目标,从而全面提升区域经济体的竞争力。
中国法治现代化研究院区域法治发展研究所副所长、研究员倪斐认为,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要通过国家发展战略和规划,对经济进行引导和调控。实现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这一目标,必须从法治上做到平等保护各类所有制产权,建立统一开放、公平、有序的市场体系,实现商品和要素的自由流动。同时,要从法治层面做到宏观调控有效、微观干预有限、规制制定有责,更好地发挥政府作用。
“法治要成为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标志,必须高度重视民生型法治,让人民群众感受到法治带来的变化,让百姓在法治建设中取得更多的‘获得感’。”中国法治现代化研究院立法发展研究所副所长汤善鹏表示,推进民生法治建设需建立以社会法为核心的保障民生的地方性法规体系,进一步建立完善社会立法模式,提升社会管理水平、实现社会管理的法治化。
中国社会科学网记者张帆 王广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