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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量身订制"激发众创活力
2015年08月05日 09:15 来源:江西日报 作者:黄继妍 字号

内容摘要:高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离岗创业的,可在3年内保留人事关系,与原单位其他在岗人员同等享有参加职称评聘、岗位等级晋升和社会保险等方面的权利。

关键词:活力;创业;政策;事业单位;担保贷款

作者简介:

  【政策亮点】

  高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离岗创业的,可在3年内保留人事关系,与原单位其他在岗人员同等享有参加职称评聘、岗位等级晋升和社会保险等方面的权利。

  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除外)职工经单位批准,可停职领办创办企业。3年内不再领办创办企业的职工允许回原单位工作,3年期满后继续领办创办企业的职工按辞职规定办理。

  每年引领万名大学生创业。对符合条件的大学生,一次性创业补贴标准由2000元提高到5000元。对已进行就业创业登记并参加社保的自主创业大学生,按灵活就业人员待遇给予社保补贴。

  未进行工商登记注册的网络商户从业人员,可认定为灵活就业人员,享受灵活就业人员扶持政策。其中通过网上交易平台实名制认证、稳定经营3个月以上且信誉良好的网络商户从业人员,可享受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政策。

  【深度解读】

  “‘双创’28条针对科研技术人员、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大学生、农村劳动力、海外高层次人才和赣商等6大类创业群体,‘量身订制’了系统的创业扶持政策,全国都不多。”省人社厅副厅长刘滇鸣认为,“双创”28条最重要的是体现了“三性”:一是政策的普惠性。很多政策针对各类创业群体,实现全覆盖;二是政策的公平性。对很多政策的范围和标准进行了统一,部分政策还对“草根”创业进行了倾斜,体现了公平;三是政策的贯通性。在政策层面设计上,已经实现了贯通,这也是新政的一大亮点,尤其是针对创业不同时期,形成资金帮扶链条。下一步,各职能部门还要制定具体的操作办法,确保各项政策落实落地。

  对体制内人员创业松绑是“双创”28条的一大亮点。高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职工,通常都有创业的基础、人脉、资金、经验和资源,但往往缺少机会。现在新政策给了他们3年的“试验期”,也就是给他们提供了一个迈出创业步伐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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