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缅怀先烈 祭奠英灵 烈士公祭需要传承
2014年04月08日 09:20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 作者:记者 禹梦夏 通讯员 陈小刚 字号

内容摘要:学者认为,依法组织全体国民、尤其激励青少年开展公祭英烈活动,重在热情讴歌革命先烈的丰功伟绩,学习革命先烈的高贵品质,继承先烈不灭的精神,以净化我们的心灵,升华我们的境界。

关键词:烈士;公祭;传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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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革命先烈的崇高精神是中华民族伟大精神的重要支柱,是中华儿女的重要精神食粮。民政部也于近日出台了《烈士公祭办法》,提出在清明节、国庆节或者重要纪念日期间,应当举行烈士公祭活动。清明节期间,国内社会各界纷纷前往当地烈士陵园,缅怀革命先烈。

  陕西是中国革命的摇篮,全省有烈士11万余名、烈士纪念设施93处。连日来,在延安四八烈士陵园、志丹烈士陵园、子长烈士纪念馆等地,老战士、青少年、部队官兵、机关干部等代表排着整齐的队伍,向烈士纪念碑敬献鲜花,并向革命烈士三鞠躬。祭扫活动中,民众瞻仰墓园、参观革命展览、回顾历史,一张张旧照片、一件件历史遗物真实地记录着当年的峥嵘岁月,将人们带回到那段硝烟弥漫的革命年代。延安宜川中学组织两千多名师生从宜川县城出发,沿着“宜瓦战役”的古道,踏上革命先烈的足迹,徒步一百多里,来到瓦子街烈士陵园,缅怀革命先烈。参观的学生表示,一定牢记历史,珍惜现在的幸福生活,把先烈的革命精神继承好,为实现中国梦作出自己的努力。

  “这个活动非常有必要,这不仅有利于弘扬延安红色革命精神,继承先烈优良的作风品格,而且对于磨练师生艰苦奋斗的意志,培养他们团结互助的精神,以及更好地营造学习氛围都十分地有意义。”宜川中学老师温东鹏说。

  4月4日,受陕西省委、省政府委托,陕西省民政厅有关负责人来到扶眉烈士陵园,向烈士纪念碑敬献花篮,与当地学生一起缅怀先烈,继承他们的遗志。“没有革命先烈的英勇奋战,就不会有现在的幸福生活,是他们用自己的鲜血和生命换来了革命事业的成功。”扶风中学高一学生程晓娟说。

  有学者指出,古时有“国之大事,在祀与戎”之说,可见古人对缅怀先烈之强调。前于孔子百年的鲁国贤人柳下惠就曾经论述“有功烈于民”、“前哲令德之人”等等都应在祭祀的范围之内。“清明祭祖扫墓,是中华民族敦亲睦族、行孝品德的具体表现,更应该成为公祭先烈的重要节日,在祭祀自己的祖先的同时,作为一个民族,更不应该忘记为了全民族的事业,为了中国人民的解放事业,在各个时期英勇献身的革命先烈和民族英雄。”陕西省社会科学院文化产业与现代传播研究所所长王长寿研究员告诉记者。

  王长寿表示,烈士公祭活动属于大型政治性活动,必须对组织协调、交通安全、礼兵仪仗等方面进行通盘考虑,保障活动庄严、肃穆、隆重。近年来,个别地方清明节搞公祭活动,出现程序不规范、礼仪不庄重等问题,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烈士公祭活动的氛围和效果,亟待进行制度规范。国家民政部出台《烈士公祭办法》,依法规范进行烈士公祭活动,是国家意志的重要体现,它将原来自发的活动上升为政府行为,既体现了对革命英烈的尊重,又有利于祭奠文化的传承,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革命先烈牢固树立以天下为己任的远大志向和博大胸襟,当国家和民族面临危亡的时候,奋不顾身,勇往直前。”王长寿认为,依法组织全体国民、尤其激励青少年开展公祭英烈活动,重在热情讴歌革命先烈的丰功伟绩,学习革命先烈的高贵品质,继承先烈不灭的精神,以净化我们的心灵,升华我们的境界。

  开展公祭烈士活动,传承他们的报国志向,让先烈之灵、民族之魂在一代又一代后来者的身上延续,把对英烈的崇敬、对国家的热爱,转化为努力学习、提升本领的动力,进一步强化自立自信,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发愤图强,立足岗位,积极投身于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的伟大实践,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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