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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流大通道应是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的“重中之重”
2014年08月25日 14:25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 作者:记者 毛莉 字号

内容摘要:郝渊晓主持的陕西省社科基金丝绸之路专题研究课题,对丝绸之路经济带区域物流一体化协调机制构建进行了研究,提出物流大通道应是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的“重中之重”。中国段区域物流协调机制可采取“3+5+2”模式课题组认为,立足丝绸之路中国段区域物流发展实际,着眼其未来发展目标,把握协调机制的构建原则,丝绸之路经济带中国段区域物流协调机制应采取“3+5+2”模式:即三个层次的协调机制主体,五大方面的协调机制客体。以电子计算机技术、电子信息技术、现代网络技术为依托,建设丝绸之路经济带中国段区域物流公共信息平台,实现物流信息咨询、查找便捷、快速、准确,有利于物流企业实时监控、拓展市场,物流需求企业寻找适合的供应商,政府实时监督,有利于构建高效、有序的物流市场。

关键词:协调机制;区域物流;丝绸之路经济带;物流企业;经济带区域;基础设施;信息平台;一体化;丝绸之路中国;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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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下,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已成为学界的一个研究热点。“不同学者、政府官员从各自研究领域及地方、部门展开研究与思考,但核心仍然是‘经济带’建设,不能走偏方向,目前已有一些走偏的迹象。”西安交通大学经济与金融学院教授郝渊晓如是认为。郝渊晓主持的陕西省社科基金丝绸之路专题研究课题,对丝绸之路经济带区域物流一体化协调机制构建进行了研究,提出物流大通道应是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的“重中之重”。

  近年来,丝绸之路区域物流产业发展取得了一定的发展,但整体水平依然较为落后,区域间物流业的发展存在较大差距,物流基础设施和物流信息化建设比较滞后。因此,课题组认为,构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区域物流协调机制,有利于沿带地区各国在发展中充分协调与合作,形成统一的物流一体化发展战略框架,确立丝绸之路经济带沿线地区物流业的整体目标的实现,保证丝绸之路经济带物流大通道的真正“畅通无阻”,避免地区间物流资源浪费、重复定位等问题,有利于实现丝绸之路经济带区域建设的全面快速发展。

  构建丝绸之路区域物流协调机制应遵循三大基本原则

  课题组认为,构建丝绸之路区域物流协调机制要把握三大基本原则。第一、构建丝绸之路中国段区域物流协调机制,首先应把握立足当前,面向长远的原则。立足当前即立足于丝绸之路经济带各省区的现实经济发展情况,不拔高现实,不求大求全。使物流一体化协调机制可以真正落到实处,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面向长远即构建丝绸之路区域物流协调机制应具有一定的前瞻性,立足当前但不停留在当前。协调机制应考虑到区域现代物流业未来的发展长远趋势,对丝绸之路经济带区域的物流业发展起到一定的引领作用。同时,面向长远说明协调机制并非一蹴而就,必须脚踏实地、逐步推进。

  第二、丝绸之路中国段区域物流协调机制是一个复杂系统,构建协调机制时,应从系统的角度出发,进行整体规划,突破地区间壁垒,统筹兼顾、统一部署,促进地区间交流合作。发挥东部地区增长极作用,依扩散效应向外辐射,引领西部现代物流业发展,最终实现沿路区域物流均衡协调发展。

  第三、丝绸之路中国段各省市地区间应充分发挥各自的比较优势,积极合作。在东部地区和中西部地区间加强能源资源、产业发展、企业培育、人才培养等方面的合作。同时,协调机制应使各省市突破地区间壁垒,深化合作内容,提高合作效率,促进利益共享,风险共担,实现优势互补、互惠共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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