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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解析加强重点领域立法:政府干预必须有职权
2014年10月29日 13:53 来源:中国新闻网 作者: 字号
2014年10月29日 13:53
来源:中国新闻网 作者:
关键词:职权;立法;重大问题;治国;国家行政学院

内容摘要:国家行政学院政府法治咨询研究中心主任杨伟东今日表示,政府要想干预市场和企业的行为,必须有职权,如果没有,企业可以说不甚至诉诸法院。

关键词:职权;立法;重大问题;治国;国家行政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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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网10月29日电 国家行政学院政府法治咨询研究中心主任杨伟东今日表示,政府要想干预市场和企业的行为,必须有职权,如果没有,企业可以说不甚至诉诸法院。

  28日晚间,被称为依法治国“升级版”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公布。杨伟东今日做客中新网《新闻大家谈》,为网友深度解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决定亮点等。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指出,加强重点领域立法,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制度;国家保护企业以法人财产权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企业有权拒绝任何组织和个人无法律依据的要求。

  对于此内容,很多人在解读为“这等于给了企业一把尚方宝剑”。杨伟东称,“尚方宝剑”更是站在企业角度来说,企业可以对政府说不,这从宏观意义上划定了企业或者市场,与国家、与政府的边界。

  杨伟东表示,政府要想干预市场和企业的行为,必须有职权,如果没有,企业当然可以说不,甚至可以诉诸法院。所以这能够最大程度还权于民,还权于市场,让市场发挥决定性的作用,简政放权正是站在此角度上来谈。随着社会的发展,权利可以逐步的,不必要的可以再还给市场,还给社会,过去计划经济形成的权利圈比较大,目前正在压缩权利圈,让更多企业,更多个人能够享受到自主,这样政府的作用目的才能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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