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年轻人在个人的发展过程中,做决定时要考虑家庭承受能力,要为自己的决定承担责任,而不是让父母为自己的选择“买单”。
关键词:传统观念;家庭教育;父母;孩子;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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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
“傍老族”、“啃老族”,在当下社会已不鲜见,这不仅是家庭小事,更是一个沉重的社会话题。最近,北京父母状告“啃老”独子和山东拟立法禁止恶意“啃老”的新闻,再次把“啃老族”推到风口浪尖。“想‘啃老’,没那么容易”,这是社会发出的强烈信号,更是希望以此刺激那些“啃老”的青年,走出父母庇护的翅膀,学会在社会打拼自立。
都说“养儿防老”,可如今有的成年人却游手好闲,赖在家中坐等父母供养,着实成了“养儿啃老”。更有甚者,对养着自己的父母非但不感恩,稍有不顺便恶语相加。
最近,北京一对被独生子“啃老”7年的父母,将儿子小徐诉至海淀法院,并申请强制赶其出门。该案吸引了众多的眼球。父母因为“啃老”问题与孩子对簿公堂,足可见其“恨铁不成钢”的无奈和心痛。
悲情,绝望父母告亲儿
据媒体报道,小徐大学毕业后,一直赋闲在家,不是上网就是睡觉,滋润地过起“啃老”的日子。刚毕业那会,父母催促小徐找工作,但他老说工作难找。无奈,父亲老徐通过同学的关系,把儿子安排到其公司。可小徐工作了3个月,就辞职不干。此后,老徐又帮着联系过几家单位,但小徐总说“没意思,不想干”,老方一帖。
更夸张的是,去年,小徐认识了一名女网友,竟然带回家长期同居。面对父母的劝说,他振振有词:“没工作也有权利恋爱……作为父母,你们有义务养我。”
时光荏苒,转眼7年过去,可29岁的儿子仍坦然赋闲在家,老徐夫妻忍无可忍,将小徐诉至海淀法院。法院执行判决过程中,小徐百般阻挠,还对父母吼道:“你们就是想逼死我,我让你们断子绝孙!”
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但这是对未成年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而小徐完全有劳动和独立生活的能力,长期在家“啃老”,于情、于理、于法都难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