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为深化高等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破除束缚高校教师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教育部印发了《关于深化高校教师考核评价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
关键词:教师;教学;扭转;考核;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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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化高等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破除束缚高校教师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教育部印发了《关于深化高校教师考核评价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日前,教育部相关部门负责人就研究制定该文件的有关情况回答了中国教育报记者的提问。
问:请介绍一下《指导意见》出台的背景。
答:改革完善高校教师考核评价制度是对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中央文件精神的贯彻落实,是深化高校人事制度改革、建设高素质专业化队伍的迫切需要。
近年来,各地各高校积极探索教师考核评价改革,积累了不少经验,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然存在教师选聘把关不严、师德考核操作性不强;考核评价缺乏整体设计,对教师从事教育教学工作重视不够、重数量轻质量的问题还比较严重;考核评价急功近利,考核结果的科学运用有待完善等问题,亟待进一步改进和完善。高校反映,深化教师考核评价改革需要国家层面政策文件的宏观指导。
问:近些年,高校教师考核评价取得了哪些主要成效?
答:一是加强制度建设,引导全面发展。如浙江大学在培养教师教学能力上下功夫,通过强化教学基本职责、设立教学研究与发展中心、建立责任教授制度、设立奖教金、开展青年教师教学技能比赛等多种形式,推进教师教学能力的提升,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二是实行过程管理,弱化量化指标。如南京大学等高校在制订考核方案时,对科研考核进行了简单化、宽松化、弹性化改造,不以数字和速度论英雄,淡化教师对数字和速度的追求。三是制定阶段性目标,实行聘期考核。如中山大学从2003年开始实施聘任制,与教师签订教师职务聘任合同,每3年进行一次聘期考核,通过3次聘期考核已有近200人不再续聘教师岗位,同时对不再续聘教师实行人性化管理,畅通人员立体化分层流转退出机制。四是改进考核手段,丰富考核主体。如南京大学将长江学者考核改为举办述职报告会,既实现了对长江学者聘期贡献的考核,又对其他青年学者的发展起到了引领示范作用。五是关注个体差异,实行分类管理。如浙江大学从2010年开始实施教师岗位分类管理,通过设立教学为主岗位和团队教学岗位,鼓励保障一部分教师专心教学、安心从事一线基础教学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