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荷兰文化部部长:中荷在文化遗产保护与利用上可互鉴
2016年05月03日 08:39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谢文 字号

内容摘要:图为哈勒姆剧院内,古砖墙与现代建筑元素和谐共生。现在有很多新实践、新见解和新技术,我们可以互相借鉴,学习如何利用这些创新来创造一个珍视历史、充分利用文化遗产的和谐社会。

关键词:文化遗产保护;借鉴;荷兰;文化遗产;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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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荷在文化遗产保护与利用上可以互相借鉴

  ——访荷兰教育、文化和科学部部长布斯马克

 

图为哈勒姆剧院内,古砖墙与现代建筑元素和谐共生。光明日报记者 谢文摄

 

  4月下旬,“中荷文化传媒论坛”在荷兰的哈勒姆市举行。论坛举办前夕,荷兰教育、文化和科学部部长杰布·布斯马克会见了参加论坛的中国媒体团代表和专家,并接受了光明日报记者的采访。  

  记者:您认为举办“中荷文化传媒论坛”对两国文化遗产保护与利用有何积极作用?  

  布斯马克:荷兰在历史名城复兴方面具有丰富经验,可以向中国提供很多古建筑再利用的实例。在政府与社会合作方面,我们的经验也比较丰富。而中国在利用新技术和新方法应对城市快速发展带来的挑战方面有大量实践经验,在解决历史文化名城巨大游客流量问题上也有不少经验。中国在保持遗产原真性与民间投资方面的思考对我们非常有意义,可以帮助荷兰探索未来保护、利用和再利用遗产的有效战略。这些知识交流将促进对遗产的关注和更好利用,让遗产在当今社会找到更合理位置,使其得到有效保护,实现可持续发展,造福子孙后代。  

  记者:荷兰政府在文化遗产保护和利用方面有哪些要优先解决的问题?  

  布斯马克:自19世纪末以来,文化遗产保护一直是我们遗产政策的主要关注点。正是在那些年里,荷兰设立了一批重要的博物馆,如阿姆斯特丹国立博物馆、阿姆斯特丹市立现代艺术博物馆。古代遗迹需要得到保护的观念也是在那时形成的。但现在荷兰面临新的挑战——在一些非核心区,人口数量正在下降,许多登记在册的古代建筑,如教堂、学校、邮局、市政厅,都荒弃无人使用了。对于这些富有特色的古迹,我们必须为其找到其他合适的用途,这样历史名城和纪念性建筑物才可以得到保护和利用,这是我们能够提供的最好保护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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