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本报讯记者陈丽平记者近日从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了解到,环资委建议全国人大常委会适时启动城乡规划法执法检查工作,进一步掌握法律实施的基本情况,待条件成熟时,将城乡规划法修改列入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或计划。
关键词:城乡规划法;执法检查;代表建议;全国人大常委会;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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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日报讯 记者陈丽平 记者近日从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了解到,环资委建议全国人大常委会适时启动城乡规划法执法检查工作,进一步掌握法律实施的基本情况,待条件成熟时,将城乡规划法修改列入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或计划。
在去年3月举行的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期间,赵坚等30位代表提出修改城乡规划法增加有关生态系统保护内容的议案。议案提出,近年来,我国的环境问题很多与城乡规划法的执行有关,甚至有些环境污染和破坏就是源头规划控制不力造成的。城乡规划法中缺乏对环境问题、生态系统保护和城乡资源利用的合理规范,没有注重对生态城市建设的规范,有必要对城乡规划法作出修改,促进我国的城乡建设向科学化、法制化方向发展。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认为,代表议案对问题的分析十分透彻,针对性很强,对解决城乡规划实施所涉及的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问题具有很强的指导作用。住建部将认真研究议案所提意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修改完善法律的研究。环保部完全赞同代表们提出的意见,建议在法律修订中统筹考虑大气环流特征、资源禀赋、清洁能源供应、集中供热条件、环境承载能力等约束要求,强化城市空间管制要求,严禁随意调整和修改城市规划。
全国人大环资委认为,城乡规划法的有关规定对城乡规划制定和实施过程中体现生态环境保护发挥了积极作用,但随着生态环境保护形势的日益严峻以及生态文明理念的提出,现行规定已经不能完全满足实际需要,在城乡规划法中增加生态系统保护的内容非常必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