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会议 >> 重要会议
最高人民法院立案庭和中国法律咨询中心组织召开最高人民法院诉讼服务咨询监督员工作座谈会
2014年09月26日 17:19 来源:中国法学会网 作者: 字号

内容摘要:9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立案庭和中国法律咨询中心联合组织召开了“最高人民法院诉讼服务咨询监督员(下称咨询监督员)工作座谈会”。

关键词:监督员;最高人民法院;咨询;咨询中心;中国法律

作者简介:

  9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立案庭和中国法律咨询中心联合组织召开了“最高人民法院诉讼服务咨询监督员(下称咨询监督员)工作座谈会”。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法律咨询中心相关工作负责人以及参与过此项工作的来自法学院校、科研机构、北京市法学会、律师事务所等单位的咨询监督员代表共20人参与座谈。最高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钱晓晨、副庭长包剑平、副庭长甘雯、中国法律咨询中心副主任任伊珊、项目管理部负责人白涛出席会议。

  咨询监督员代表就咨询监督员的职责定位、工作机制、制度建设、激励奖励机制和如何更好地发挥专家学者的专业特长等问题充分发表了意见。

  钱晓晨副庭长指出,咨询监督员直接面对信访、再审申诉案件当事人,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化解矛盾,对促进司法公正公开,强化诉讼服务监督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应当形成完善的工作机制,长期开展下去。他表示,非常感谢中国法学会领导和参与这项工作的专家学者律师对最高人民法院工作的支持,下一阶段,立案庭将继续全力推进此项工作的开展,将在案件分类咨询、咨询监督员培训、大厅现场管理等方面积极开展工作,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和工作条件。

  任伊珊副主任介绍了目前咨询监督员工作开展情况,分析了当前需要解决的问题,并提出下一步将要在建立预约咨询机制,发挥网上工作平台作用、完善咨询监督员组织遴选机制以及建立工作激励机制等方面积极开展工作,务求建立一套长效工作机制。

  会议还专门就“最高人民法院诉讼服务咨询监督员工作平台”做了介绍,并征求专家学者对该平台内容、功能的意见和建议。

  最高人民法院咨询监督员工作于2014年8月25日正式开始。根据中国法学会领导的指示,中国法律咨询中心协同中国法学会研究部、会员部、信息部等部门,积极组织、遴选中青年优秀法学教师、律师担任咨询监督员,为再审申诉案件当事人、来访群众提供现场法律咨询。截至目前(2014年8月25日至9月25日),中国法律咨询中心共组织65人次直接参与此项工作,其中,法学法律专家学者24人次、律师19人次、中国法律咨询中心工作人员22人次。共解答咨询案件217件。其中,专家解答125件,包括民事案件58件、刑事案件41件、行政案件26件;律师解答92件,包括民事案件33件、刑事案件29件、行政案件30件。咨询内容主要集中在侵权损害赔偿纠纷、房屋拆迁补偿纠纷、故意伤害案件、执行程序纠纷、劳动纠纷等。

分享到: 0 转载请注明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 (责编:韩卓吾)
W020180116412817190956.jpg
用户昵称:  (您填写的昵称将出现在评论列表中)  匿名
 验证码 
所有评论仅代表网友意见
最新发表的评论0条,总共0 查看全部评论

回到频道首页
QQ图片20180105134100.jpg
jrtt.jpg
wxgzh.jpg
777.jpg
内文页广告3(手机版).jpg
中国社会科学院概况|中国社会科学杂志社简介|关于我们|法律顾问|广告服务|网站声明|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