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从古至今,人的服饰不仅仅只有实用功能,更具有审美功能;服饰也不仅仅是实用品,更是艺术品;服饰不仅仅装扮人的形象,其本身也为独立审美对象。
关键词:服饰;中华美学;审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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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古至今,人的服饰不仅仅只有实用功能,更具有审美功能;服饰也不仅仅是实用品,更是艺术品;服饰不仅仅装扮人的形象,其本身也为独立审美对象。中华美学精神是中华大地众多民族所呈现出的共同的审美价值、意识、境界、理想、风格的核心、灵魂与精髓。我国服饰在历史发展中不断继承、丰富中华美学精神的内涵,维系着中华审美文化根脉,中华美学精神在服饰上也扩展了其意义的丰富性。中国服饰与中华美学精神形成互文关系,互相交错、互相渗透、互相彰显。那中国服饰是以怎样的形态与精神显示出与中华美学精神的内外一致的契合呢?
“含蓄”在先秦就开始被强调,在中国艺术里广泛采用的含蓄蕴藉手法,在服饰上可以理解为一种审美意象。
从服饰款式上看,衣服长度从头直到脚面遮蔽着人体,宽度完全包裹人体。中国服饰忽略人本身的形体美,不突出人的身体特征,而是重视、突出服装的遮盖与装饰功能,重点表现严肃、庄重、含蓄之美。从服饰结构上看,中国服饰结构为包裹式结构。包裹式结构用料多且宽而肥,通常只有前后两片,服装可以平摊在一个平面上,呈现出平面的“十”字结构形式。这种“十”字结构形式强调对称、均衡的布局,强调造型方法的统一。从服饰层次上看,衣服层次繁多。多重层次可以严密遮蔽着身体,使身体难以透视。层次越多,遮蔽效果越好。
在漫长的演变过程中,中国服饰的“全遮蔽”也逐渐向“半遮蔽”发展,典型之例就是旗袍。旗袍从清朝诞生起到民国兴盛时期,从裁剪样式、长短、腰身的宽与窄、领口及开叉高低发生了一系列改良,表现出女性的地位改变,由此也表现着社会由封闭到解放,由守旧顽固到开明创新的特点,但是它依然保留着中国服饰特有的典雅含蓄之美。
我国服装不追求性感,而追求服装构成要素所表达出的精神寓意和文化品位;不追求服装上的大面积直露人体,而追求款式结构设计的巧妙处理,形成了隐喻的审美特点。中国服饰在精神意味的传达中,充分体现了含蓄不尽、意味无穷的审美趣味。
我国古代服饰不仅仅局限于蔽体御寒的实用功能,而更多地突出“辨等威、显贵贱”的社会功能。古人把自然秩序运用于服饰制度,使用服装这一感性、直观形式彰显了人的差异性、等级性,把人规范、固定于一个有序的秩序结构中,以达到稳定社会的目的。
服饰的款式、纹样、质料、颜色、冠履、附件都可以看作是反映等级、秩序的符号象征,其象征意义就是“别尊卑”、“表贵贱”、“昭品秩”。它们组成了一个完整的符号体系。可以说,我国古代服饰款式、纹样、质料、颜色、冠履、附件的实体都是能指,等级秩序是所指,这些实体被抽空了内容,变成了形式符号,并由此进行审美判断。这些服饰的能指与所指是不能分开的,相比较能指的形式符号而言,所指更为重要,即指向某种身份、地位、权力。物质性的服饰虚化,抽象为形式符号,服饰成为符号的复制品。我国古代服饰的形式美,不决定于表面的款式、纹样、色彩之美,实际决定于符号背后的所指,即等级要求与地位、权力象征,违反等级要求与秩序规范的服饰即为丑。等级观念与规范决定了服饰的款式的设计、搭配、礼仪。所以,我国古代服饰第一标准不是形式符号美丑问题,而是等级问题。款式、纹样、质料、颜色、冠履、附件是表达层,其内涵是内容层,表达层的存在只是为了显示内容层。我国古代服饰就是按照符号—象征的方式而建立的一个审美文化系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