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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届中国金融与投资论坛 专家:互联网金融监管的核心是保护消费者利益
2014年06月09日 09:34 来源:新华网 作者:俞俭 朱文辰 字号

内容摘要:日前在武汉举办的第七届中国金融与投资论坛上,有关专家认为,注重保护消费者利益和强制性信息披露,是互联网金融监管的核心。

关键词:互联网;金融监管;保护消费者;利益;投资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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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网武汉6月9日电(记者俞俭、朱文辰)日前在武汉举办的第七届中国金融与投资论坛上,有关专家认为,注重保护消费者利益和强制性信息披露,是互联网金融监管的核心。

  互联网金融这几年发展非常迅猛,在较好满足实体经济金融需求的同时,也暴露出其隐藏的巨大风险。

  这几年P2P发展非常快,但有不少平台出现问题,去年有75家、今年前4个月份已超过40家,很多P2P公司倒闭、老板跑路。第三方支付也出现了很多问题,用信用卡非法套取现金、涉毒涉黄的网站通过第三方支付这一渠道来实现支付等。

  中国社科院数量经济与技术经济研究所副所长何德旭认为,在信息不透明的背景下,P2P平台往往向投资者承诺很高的收益回报,但最后在风险控制这一环节没有做好,以及在资金的用途、投融资的项目等方面都很不规范,这是P2P行业一直存在的问题。

  何德旭提出互联网金融监管的三大要点,注重鼓励发展和风险防范相结合,将鼓励和规范互联网金融长期可持续发展作为最基本的原则;注重保护消费者利益和信息的披露,这是互联网金融监管的核心。从国外的情况看,对互联网金融的市场准入、业务运作和跨界的操作等环节都非常注重消费者保护机制的建设和强制性信息披露;注重防范混业经营模式和分业监管模式的制度性错配。在构建互联网金融监管体系时,监管当局必须重视这一点。

  何德旭认为,在构建互联网金融监管的过程中,还一定要重视发挥自律组织的作用。今年3月26日,中国支付清算协会互联网金融专业委员会成立,其主要职责是研究、交流、服务、自律。2014年的重点工作之一,就是完善P2P网贷行业的自律管理。同时,应深入调查研究互联网金融到底应该采取什么样的监管方式,是统一监管还是分类监管,分类监管又有哪些模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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