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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税合并方案雏形显现 法定税率24%—27%之间 过渡期3—5年
2006年08月25日 07:41 来源:中证网 作者: 字号

内容摘要:权威人士日前透露,以两税合并为目标的《企业所得税法》的制定工作正在进行,多数意见倾向于将法定税率水平确定在24%—27%之间,对外资企业的过渡期设定在3-5年,并将税收优惠转向以产业优惠为主。

关键词:两税合并方案;两税合并;税收优惠;企业所得税法;外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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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实习记者 周明 费杨生 北京报道

  权威人士日前透露,以两税合并为目标的《企业所得税法》的制定工作正在进行,多数意见倾向于将法定税率水平确定在24%—27%之间,对外资企业的过渡期设定在3-5年,并将税收优惠转向以产业优惠为主。

  该人士预计,《企业所得税法(草案)》有望在今年10月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据悉,相关部委之间对两税合并的具体细节逐渐达成共识。法定税率,即名义税率水平的确定是两税合并的关键点。这位人士表示,从兼顾国家财政承受能力、企业承受能力和周边国家税率水平等的因素综合考虑,目前倾向于将法定税率确定在24%—27%之间。

  分析人士认为,从所得税改革的趋向看,应该是内资企业整体实际税负将有所下降、外资企业整体实际税负将有所上升。目前,在扣除税收优惠后,内资企业实际所得税税负平均为25%左右,而外资企业实际所得税税负平均仅12%左右。

  对两税合并过渡期的安排,初步考虑时间长短应在3年以上、5年以内。有关专家表示,过长的过渡期会弱化统一企业所得税法的政策效果,过渡期越长对内资企业发展越不利。考虑到目前我国对外引资时执行“两免三减半”的税收优惠,外资企业最长也只能享受5年的税收优惠,在执行完我国政府承诺的优惠后,就应该执行统一后的所得税法,所以这一时间不应超过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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