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应确立以引导为主、惩戒为辅的学生管理立场,建立多层级的惩戒体系,在制度层面防止惩戒权滥用;多方联动,打通壁垒,建立学生管理共同体;持续收集数据,做好大数据时代的学生管理。
关键词:《学校惩戒共识报告》;学生管理;美国;学生惩戒
作者简介:
作者简介:刘长海,男,华中科技大学教育科学研究院副教授,教育学博士(湖北 武汉 430074)。
内容提要:针对美国部分中学惩戒失当的现实问题,《学校惩戒共识报告》建议采取多种方式创设有助于学习的环境,调动校内外资源实施有针对性的行为干预,优化学校与警务系统的伙伴协作,适当发挥法院和司法系统的作用,使学生管理更具支持性。这启示我国应确立以引导为主、惩戒为辅的学生管理立场,建立多层级的惩戒体系,在制度层面防止惩戒权滥用;多方联动,打通壁垒,建立学生管理共同体;持续收集数据,做好大数据时代的学生管理。
关 键 词: 《学校惩戒共识报告》 学生管理 美国 学生惩戒
标题注释:本文系2012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全面加强学校德育体系研究”(编号:12JZD002)的系列成果之一。
为了确保学校环境安全有序,美国联邦政府及各州、学区强调学校、教师可以对学生的不当行为进行适当惩戒,其中包括禁止学生到校上学的停学处分及各地大同小异的“零容忍”政策。近年来,美国研究者对于很多学校滥用惩戒的情况深表担忧,认为惩戒失当会对学生成长带来深远的不良影响。2014年6月,服务于联邦和各州立法、司法、行政的美国州政府委员会司法研究中心发布了《学校惩戒共识报告》(下文简称《报告》),该报告是美国教育部和司法部支持性学校纪律项目的成果,它前所未有地汇聚了教育、健康、社会工作、司法等领域七百余名专业人士的智慧,概括了实践领域的各种创新性策略,其重心是促使学生管理从过分依赖惩戒转向对学生来说更具支持性的做法,尽最大可能让学生留在学校、远离青少年司法系统。笔者认为,这份长达462页的报告有助于我们把握美国学生惩戒理论和实践领域的最新进展,可以为我国加强和改善学生管理提供借鉴。
一、惩戒失当:《学校惩戒共识报告》的研究背景
学生惩戒数据和相关研究显示,在K-12教育系统中,全美每年有百万学生被赶出教室,部分学生被开除,极少数被逮捕。这一状况引起了学生、家长、社会公益组织、研究者和专业机构的持续关注,一些学校过分依赖惩戒的做法受到批评,有论者甚至主张全面废止“零容忍”政策,[1]在此背景下,学区以及州和联邦政府高度重视,积极开展相关研究。德克萨斯州2012年发布的《打破学校规则》研究报告用详细数据揭示了学生惩戒问题的严峻程度,促成了支持性学校纪律项目的立项。结合德州报告及相关文献,我们可以将《报告》及支持性学校纪律项目的研究背景概括为如下三点。[2]
(一)美国各地存在过分依赖和滥用停学处分的情况
全美各州学校惩戒数据的公开程度不同,德州的研究提供了一个例证。德州研究团队并没有进行少量抽样,而是开展覆盖全州的长期研究,全面分析该州2000年至2002年开始读七年级的所有公立学校学生在初中、高中期间的校园惩戒记录,研究结论具有很强的说服力。该报告发现,60%的学生曾经在七至十二年级期间受到过停学处分,具体来说,54%的学生接受过校内停学,时间跨度从一节课到几个学日不等;31%的学生接受过校外停学,平均每次两天;15%的学生曾被派往校外替代性教育项目,平均每次27天;8%的学生曾被派往青少年司法替代性教育项目,平均每次73天。除了3%的停学和开除是由司法系统批准的之外,其他全部是由学校教工决定并实施的,起因是学生违反了学生行为规范。
(二)学校惩戒可能存在歧视或有失公正
德州报告显示,非裔学生和有特定障碍的学生更容易因为纪律原因被赶出教室。非裔男生的83%和非裔女生的70%至少受到过一次惩戒处分,白人男生和白人女生的这一比例只有59%和37%。仅从种族角度分析,非裔学生受到惩戒的比例比其他种族学生高31%。随班就读的特殊教育学生受到惩戒的比例也偏高,75%的特殊教育学生至少受过一次停学或开除,那些情绪障碍的学生更易于被处分。
德州的这种状况并非特例。明尼苏达州教育部网站显示,在该州2012~2013学年的K-12教育系统中,黑人学生占学生总数的9.4%,黑人学生所受惩戒在全部惩戒事件中所占比例是39.3%;白人学生占学生总数的72%,白人学生所受惩戒在全部惩戒事件中所占比例是38.3%。[3]
(三)停学等处分可能给学生成长带来深远的不良影响
依据各州的相关规定,那些被停学或者开除的学生要在校外接受替代性教育服务,完成与其年级相应的课程学习,然而,从各州情况来看,替代性教育服务的质量还不高。相比其他学生,那些被停学或者被开除的学生面临更大的留级或辍学威胁。德州报告显示,被停学或者被开除过的学生中的31%至少留级一次,10%会辍学;受惩戒次数超过10次的学生有59%没有获得高中毕业证。
对比青少年犯罪记录及其学校惩戒记录,德州研究团队发现,接受停学或开除处分的学生涉足青少年司法事件的可能性增大了很多。接近15%的学生在七至十二年级之间曾经涉及青少年司法事件,其中,那些受惩戒次数超过10次的学生有一半曾涉案,而没有惩戒记录的学生仅有2%曾涉案;在被停学或开除后的一年内,学生涉案的可能性增加了3倍。值得一提的是,在各方面条件大致相当的情况下,学校完全有可能减少惩戒的使用。德州研究表明,生源结构和校园特征相似的学校实施停学或开除的次数有很大差别,有一半学校接近平均值,22.5%的学校显著高于平均值,27.2%的学校显著低于平均值。依据此类研究结果,越来越多的社会团体呼吁改进学生管理,减少惩戒数量,从而提高毕业率、改善学业成就,避免过重和失当处分对学生、家庭、社区、司法系统的长期影响。
二、育人为本:《学校惩戒共识报告》的核心主张
《报告》的主旨是促使学校、社区、警务和司法系统告别学生管理和惩戒的传统做法,实施更具支持性的学生管理。在承认学校和相关部门有权对严重违规学生实施停学、开除或者逮捕、上诉至司法系统的前提下,《报告》体现了育人为本、引导为主、惩戒为辅的学生管理思路,更多地考虑如何通过引导和支持来调动学生自律、改善学生行为,尽量避免通过惩戒尤其是过度惩戒来减少学生的违规行为。《报告》从学习环境创设、校内外行为干预、警校协作、法院和司法系统作用等四个方面阐述了相应的政策建议,概括了各地出现的有效做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