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课堂教学必须促进学生通过“有意义学习”真正理解所学知识,因而依据什么标准来判断学生是否已经理解了所学知识,就成为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
关键词:课堂教学;有意义学习;理解标准
作者简介:
作者简介:周成海,大连大学师范学院副教授,教育学博士(大连 116622)
内容提要:课堂教学必须促进学生通过“有意义学习”真正理解所学知识,因而依据什么标准来判断学生是否已经理解了所学知识,就成为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目前,国内关于“理解的标准”的认识存在着过于简约的倾向。近几年来,威金斯和麦克泰格(Wiggins and McTighe)、奈特(Knight,O)以及克利斯(Kolis,M)等国外学者分别提出更为复杂的理解标准框架,综合他们的研究成果,我们能够建构出一个更加具体和全面的理解指标体系。
关 键 词:课堂教学 有意义学习 理解标准
标题注释:本文系作者主持的教育部人文社科青年基金项目“教师知识分享研究”(项目批准号:12YJC880165)和辽宁省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课题“辽宁省中小学教师非专业性表现的传记研究”(JG13CB035)阶段性研究成果之一。
众所周知,有效的课堂教学必须引导学生通过“有意义学习”真正理解所学知识,而“机械学习”和“无效学习”之所以被否定,原因即在于它们不能引导学生走向理解之途。理解意味着所学知识的“转化”(Transform)而不是“囤积”(Banking),[1]学习者必须对所学知识进行加工,并将其与自身已有的知识和经验联系起来,使之成为有意义的东西。
理解如此重要,自然就产生了以下两个根本问题:第一,在教学中应运用哪些方法和策略来增进学生的理解,避免“死记硬背”、“食而不化”?第二,我们依据什么标准来判断学生是否已经理解了所学知识?对于第一个问题,认知心理学或教育心理学已经进行了深入研究;第二个问题则正是本文所关注的。
如果阅读国内出版的教材和专著就会发现,对于依照哪些标准来评估学生是否理解所学知识,已经有很多论述存在,毕竟这是一个不容回避的重大问题。归纳一下几位知名学者[2][3][4]在著作中的论述可知,国内学者所强调的理解标准包括以下六项:
第一,能否用自己的话去解释、表述所学的知识;
第二,能否基于这一知识做出推论和预测,从而解释相关的现象,解决有关的问题;
第三,能否运用这一知识解决变式问题;
第四,能否综合几方面的知识解决比较复杂的问题;
第五,能否将所学的知识迁移到实际问题中去;
第六,能否将学习内容进行转化(如将一段描述转化为图表)。
然而,在研读国外近几年出版的教学研究著作时,笔者发现,国外学者对于“理解”的理解正在不断深化、扩展,他们倾向于从更多维度、更多层面来判断学生是否理解所学知识以及理解的程度如何,以下介绍的就是三位学者的研究成果。
一、威金斯和麦克泰格(Wiggins and McTighe):理解的六个方面
威金斯和麦克泰格最早在1998年就提出,理解包含六个方面(Six Facets),这六个方面可以作为判定学生是否理解所学知识的指标(Indicator)。2006年,麦克泰格在出版的一本著作中对“理解的六个方面”进行了归纳(表1):

威金斯和麦克泰格的理论影响非常广泛,许多教学研究著作都采用了这一分析框架。例如,2014年出版的一本著作就以图示的方式更完整地展示了六个方面所涵盖的具体指标。[6]
图1 理解的六个方面

如果我们将表1和图1进行对比就会发现,在图1中,解释(Explanation)、释义(Interpretation)和应用(Application)三个名词在表1中却变成了解释(Explain)、释义(Interpret)和应用(Apply)三个动词,图1依据的是威金斯和麦克泰格更早些出版的著作中的论述。这一变化与布卢姆教育目标分类学(修订版)将原先名词形式的“识记”、“理解”、“应用”、“分析”、“评价”改为动词形式是出于同一考虑,即更强调理解是一个动态的、持续的过程,而不是一种静态的结果。
“理解的六个方面”这一分析框架,首次将洞察、移情和自知作为理解的指标,这使我们对“理解”的理解深入到情感和元认知的层面,进一步揭示了理解指标的复杂性,也极大地启发了后来的研究者。
二、奈特(Knight,O):“3个维度、18项指标”的理解标准[7]
奈特(Knight,O)认为,理解意味着你能够灵活地使用你所获得的知识进行思考和行动,亦即将知识应用于一个未见过的难题或案例中。因而,“表现”(Performance)是一个核心概念,必须要求学生去做些什么,特别是做些从前未做过的,只有这样才能证明真知或理解的存在。学生的理解绝不仅仅表现在能背诵信息和使用常规技能上,我们必须要求学生通过应用而不是复述来证实他们已经理解了某些东西。具体来说,奈特将理解划分为3个维度:介绍(Present)知识、操作(Operate)知识、批判(Criticize)和创造(Creat)知识,每个维度又细分为6项具体指标(表2):

从表2可以看出,奈特实际是依据18项指标来判定学习者是否理解了所学知识,奈特还反复强调,“理解意味着表现”(Understanding Means Performance),所以教师要从学生的活动中寻找其是否理解所学知识的证据,要实现这一点,一种较为便利的方式就是参照上述3个维度、18项指标来设计高质量的测试题,通过学生在测试中的表现来确定学生理解与否、理解的程度如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