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2015年是国家开展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督导评估工作的第三年,全国教育督导系统按照国家发展战略,坚持保基本、均等化、可持续原则,积极努力,扎实工作。
关键词: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工作报告;摘编;均衡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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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题:2015年全国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工作报告(摘编)
2015年是国家开展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督导评估工作的第三年,全国教育督导系统按照国家发展战略,坚持保基本、均等化、可持续原则,积极努力,扎实工作。截至2015年底,1302个县(市、区)通过督导评估认定,完成2015年目标的68%,完成2020年目标的47%。
一、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工作基本情况
(一)完善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制度建设
2015年,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根据义务教育发展的新形势,进一步完善均衡发展督导评估机制。一是进一步规范实地督导检查制度。全面完善均衡督导评估数据库,修订细化督导评估和实地督导检查规程,加大对农村薄弱校、教学点督查力度,强化问题导向,逐县通报有数据支撑的薄弱环节。二是进一步加大督导问责力度。在实地督查过程中,增加了实地督导检查中县政府领导关于各项指标达标情况和工作推进情况的陈述答辩环节,对问题较严重或监测不达标的县,对其所在的各级地方政府及教育行政部门进行约谈,印发整改通知并发内部通报。三是进一步督促各地加快推进督导评估工作。四是进一步加强督导部门的自我纪律约束。
(二)对545个县(市、区)进行督导评估认定
2015年,全国共有30个省(区、市)561个县级单位申报了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区)。国务院督导委员会办公室按照《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标准要求,组织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再对通过材料审核的545个县(市、区)进行实地督导检查,同时对天津、江苏和浙江三省43个往年通过认定的县进行复检。共安排国家督学和专家848人次,随机检查学校5546所(含教学点579个,特教学校7所),召开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校长、教师、家长座谈会2180个,发放满意度调查问卷24.2万份,有效回收率达到98.1%,撰写并印发对受检省政府反馈意见30份,并在教育部网站公布。最终,有545个县(市、区)通过国家督导评估认定,16个县(市、区)未通过。
截至2015年底,全国实现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的县(市、区)累计达到1302个,其中东部地区634个,中部地区367个,西部地区301个。继2014年的上海市后,2015年又有北京、天津、江苏、浙江4省(市)所有县级单位全部通过国家督导评估认定。广东、湖北、福建三省通过认定的县(市、区)比例均超过80%。
(三)对已通过基本均衡认定的757个县进行监测复查
监测结果显示,757个县(市、区)的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水平总体上稳步提高。有9个省份的26个县出现较大滑坡,小学或初中综合差异系数达不到标准要求。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组织了对26个县及所在市、省政府、教育、督导部门约谈,向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整改通知,全面部署整改。
(四)对未实现基本均衡地区进行过程性监测
结果显示,整体上看,未认定县均衡水平明显低于国家标准、更低于已认定的1300多个县,实现均衡发展目标难度较大。
二、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做法与经验
通过督导评估,督促地方政府不断强化责任意识,落实国家战略部署,认真履行职责,进一步加大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推进力度,完善制度和机制,改革创新义务教育资源供给结构,努力扩大优质资源覆盖面,努力实现办好每一所学校、教好每一个孩子的普惠政策和目标。
(一)深化综合改革,提升治理水平
各级政府持续强化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责任认识,进一步深化综合改革,在制度、机制、措施上不断创新,全面提高义务教育治理水平。一是实施办学体制创新,扩大优质资源覆盖面。二是推进招生制度改革,巩固就近入学制度。三是落实教育规划,提高学校布局科学性。四是完善考核监督制度,为均衡发展保驾护航。
(二)经费投入先行,倾斜保障公平
各级政府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体制,统筹城乡加大投入力度,调整支出结构,坚持“雪中送炭”,将更多资金向农村学校和薄弱学校倾斜。一是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体制。2014年,全国义务教育总投入达到1.42万亿元,其中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达到1.36万亿元,均比上年增长大约1000亿元,为全国义务教育发展提供了有力保证。二是统筹经费向农村学校、薄弱学校倾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