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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学生好”并不能成为侵权理由
2015年06月15日 09:14 来源:中国教育报 作者:张松超 字号

内容摘要:学生必须删除个人电脑上的游戏,如果不删,一旦被校方发现,将会没收电脑……长安大学公路学院近日发布“严管网游”的通知引起了广泛关注。

关键词:学生;侵权;没收;校方;电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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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生必须删除个人电脑上的游戏,如果不删,一旦被校方发现,将会没收电脑……长安大学公路学院近日发布“严管网游”的通知引起了广泛关注。(《华商报》6月11日)

  不得不说,当下的网络游戏确实害了不少青少年,不管是中小学生还是大学生,都不乏沉溺其中无法自拔者,校方出台硬性规定,“不删游戏没收电脑”,其出发点所包含的善意不容置疑。但是,“为学生好”并不总是具有天然正当性,正义的目的如果用非正义的手段来实现,反而会扭曲了良好初衷。

  众所周知,学校管理者无权没收中小学生手机,同样道理,作为大学生的个人财产,电脑也不是学校想收就能收。所以,现在校方声称“不删游戏没收电脑”是“为学生好”,这不仅仅侵犯了学生权利,本质上是在宣称一种逻辑——为了实现正义的目的便可以不顾手段。在程序正义和规则信仰缺失的当下,这才是亟需警惕的。

  可以设想,今天为了学生沉溺于网络游戏便可以没收电脑,那么明天就还有更多的措施侵犯学生的权利,甚至违背最基本的法治规则。在笔者看来,打着“为学生好”的名义,用简单的管理措施压缩学生的权利空间,已经扭曲了其目的之善,也必然会增加学生的逆反情绪,人为制造学生与校方的对立。

    焦海洋 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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