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为一个动态复杂的过程,职业教育校企合作正式制度的形成和运行都需要基于一定的环境条件,这些环境条件表现为有形条件与无形条件的互动组合。
关键词:职业教育;校企合作;正式制度
作者简介:
作者简介:周晶,女,博士,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职业教育研究院副研究员,研究方向:职业教育(吉林 长春 130052); 吕明献,男,吉林警察学院人事处处长,研究方向:教育管理(吉林 长春 130117)。
内容提要:作为一个动态复杂的过程,职业教育校企合作正式制度的形成和运行都需要基于一定的环境条件,这些环境条件表现为有形条件与无形条件的互动组合。计划经济时期,该制度建设呈现出成型快、落实快、运行快的特点,这主要得益于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及当时社会的意识形态使然;经济体制转型期,该制度建设既沿袭了计划经济体制下的某些特征,又开掘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的某些形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完善时期,职业教育校企合作正式制度建设成果更为丰富,但执行和落实困难较大,同时缺少监督和评估,迫切需要调整和完善。
关 键 词:职业教育 校企合作 正式制度
标题注释:本文系吉林省教育厅“十三五”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区域职业教育校企合作治理体系研究”(主持人:周晶)、吉林省教育厅职成专项课题“吉林省职业教育校企合作制度化的路径研究”(主持人:周晶)阶段性成果。
中图分类号:G71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4-2311(2016)6-0023-08
职业教育校企合作正式制度是一种以明确、显性、稳定的形式存在的,由强制力保障实施的一系列规则的总和,包括法律法规、政策、部门规章等。新中国成立后,我国职业教育校企合作正式制度的沿革,可从计划经济时期、经济体制转型期和市场经济体制完善时期三个阶段去考察。
一、1949-1977:计划经济时期的职业教育校企合作正式制度
新中国成立后,我国开始探索新经济制度的实现形式,并形成了计划经济体制。在计划经济体制下,职业教育校企合作正式制度显现出独特的内容和形式。
(一)制度背景
新中国成立后,中国共产党人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以改变破乱不堪的经济乱局和严重萎缩的经济形势。其中,1950全国统一财政工作确立了我国高度集中的财政经济管理体制的基础。到1957年第一个国民经济五年计划完成时,我国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基本建立起了公有制占绝对统治地位的100%计划经济体制。
在这种体制下,政府主要用计划来解决资源配置和利用问题,此时期经济增长速度、教育事业发展、就业和工资水平、财政投资方向与投资比例以及产品的数量、品种、价格、消费等均由中央当局的指令性计划来决定。职业教育及其校企合作制度也是在计划经济体制及政府的直接干预下按计划有步骤地发展。
(二)制度概况
职业教育如何培养有社会主义觉悟的劳动者,如何实现学生的全面发展?在经济困难的条件下,基于马克思的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理论,中国共产党人创造性地提出了职业院校试办工厂或农场、学生半工半读的主张,并将其制度化,随后又提出了两种教育制度、两种劳动制度的主张。这可以看做是职业教育校企合作制度一种基于国情的探索。
1958年1月发布的《工作方法六十条(草案)》第48条、第49条、第50条规定了中等技术学校和技工学校如何实施半工半读的问题。条款规定,无论是中等技术学校、技工学校、农业学校,还是一切高等工业学校,凡是有可能的,都要试办工厂或者农场、作坊,通过生产做到自给或者半自给,学生则实行半工半读,也可以同工厂、工地、农村合作社或者服务行业签订参加劳动的合同。[1]当时,各类技术学校都努力完善充实生产设施,纷纷试办工厂、农场或作坊,建立生产劳动实习基地,保证学生能够半工半读。而《关于1958年国民经济计划草案的报告》则正式提出了“今后在教育方面要有步骤地实行半工半读的教育制度”,并强调不能举办工厂、农场(厂)、牧场的中等学校和高等学校,要同当地的工厂、作坊和服务行业订立生产实习合同。[2]
从《工作方法六十条(草案)》和《关于1958年国民经济计划草案的报告》两个文件发布的条款可以看出,“凡是可能的”、“有步骤地实行”等字样不仅体现出了计划性色彩,而且也体现出这种半工半读制度是在全国通行的教育制度,所有学校都应逐步地创造条件或寻找条件努力实现。同时,这些条款不仅规定了职业教育人才培养要采取半工半读的形式,而且对学校和企业(工厂、工地、农场或者服务行业)的关系做出了明确界定:一种是学校自己办企业,可单独举办或联办,实现学生到自己所办企业半工半读;一种是不能举办企业的学校要同当地的企业签订合同,与其合作,实现学生半工半读。
这一系列政策的出台,标志着计划经济体制下以半工半读制度为主要形式的职业教育校企合作制度的初步确立。
1958年5月30日,刘少奇在中共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上正式提出实行“两种教育制度、两种劳动制度”的主张。“两种教育制度”是指全日制的学校教育制度和半工半读的学校教育制度;“两种劳动制度”是指工厂、机关中八小时工作的劳动制度和半工半读的工厂劳动制度。刘少奇强调,无论是全日制学校,还是半工半读学校,都应当算作正规学校,这两种教育制度和劳动制度具有同等重要的地位,这些都要规定为“国家制度”[3]。
总体来看,职业教育是与经济发展关联最为密切的教育类型,半工半读教育制度、半工半读劳动制度也正反映出职业教育这种实践性的本质,因此半工半读制度成为最重要的职业教育校企合作制度形式。此期间,一些省市和中央部门专门成立半工(农)半读教育管理机构,领导和推动半工(农)半读的实验工作,如教育部成立半工半读教育办公室,化工部成立半工半读领导小组等。与此同时,各部委、企业及行业部门发挥资源优势,根据经济发展和劳务市场需求来设置专业,规定招生人数,确定和调整教学内容,使企事业单位招生、教育、就业形成了高度的统一整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