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一、同意香泉寺石窟保护规划编制立项。二)应根据文物分布范围和保护管理需要,合理划定保护范围与建设控制地带,制定具有可操作性的管理规定和具体建设控制指标,以规划措施引导周边区域的建设发展和村民日常生产生活,保护文物及环境风貌。三)加强展示利用研究,统筹考虑香泉寺石窟展示利用的定位、方式、强度和措施等内容,以石窟本体为展示重点,充分体现其在佛教文化和地域文化中的重要地位,妥善处理文物保护利用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民生改善之间的关系。三、请你局指导当地人民政府组织专业机构,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17号)、《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规划编制审批办法》和《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规划编制要求》的有关规定,做好香泉寺石窟保护规划的编制工作。
关键词:编制;石窟;香泉寺;文物保护;研究;展示;立项;基础设施;文物工作;保函
作者简介:
文物保函〔2016〕992号
河南省文物局:
你局《关于卫辉香泉寺石窟文物保护规划立项的请示》(豫文物〔2016〕46号)收悉。经研究,我局批复如下:
一、同意香泉寺石窟保护规划编制立项。
二、在规划编制过程中应注意以下问题:
(一)应加强现状勘察和研究,分析香泉寺石窟与寺庙遗存、现状建筑之间的关系,科学梳理文物构成和保护对象。同时,系统评估文物本体及周边环境保存现状、保护区划和管理规定执行情况、历次修缮工程及效果等,明确石质文物病害类型及成因,明确石窟本体保护的要求,提出科学、合理、有针对性的规划措施。
(二)应根据文物分布范围和保护管理需要,合理划定保护范围与建设控制地带,制定具有可操作性的管理规定和具体建设控制指标,以规划措施引导周边区域的建设发展和村民日常生产生活,保护文物及环境风貌。
(三)加强展示利用研究,统筹考虑香泉寺石窟展示利用的定位、方式、强度和措施等内容,以石窟本体为展示重点,充分体现其在佛教文化和地域文化中的重要地位,妥善处理文物保护利用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民生改善之间的关系。
(四)应根据实际需要科学编制考古研究、管理、安防防雷、基础设施等专项规划,并加强与相关城镇总体规划的衔接,确保规划的可操作性。
(五)根据工作量合理编制经费预算,补充取费标准。
三、请你局指导当地人民政府组织专业机构,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17号)、《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规划编制审批办法》和《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规划编制要求》的有关规定,做好香泉寺石窟保护规划的编制工作。
四、规划编制完成并经你局初审同意后,请将规划文本、图纸及相应的电子文档等报我局审核。
此复。
国家文物局
2016年6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