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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遗址保护的良渚实践
2016年11月06日 10:05 来源:《中国文物报》 作者:包小萍 黄莉 字号

内容摘要:抓研究带展示,充分借鉴国内外大遗址展示的成功经验,注重文化展示的“留白”和可逆,先后开展反山、汇观山、良渚古城墙等重要遗址的保护展示,实施良渚国家考古遗址公园试验片区集成展示,增强良渚遗址的可看性、观赏性。依据《良渚遗址保护总体规划》,编制《良渚古城遗址管理规定》《良渚国家考古遗址公园控制性详规》《良渚古城遗址保护展示规划》等13个系列规划,并推动遗址保护规划与城市发展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的对接融合,形成上下一体、左右衔接、多规合一、切实可行的规划管理体系。我们将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敢于改革、勇于创新,以更严的精神、更实的作风,努力建设“专家叫好、百姓叫座、国外一流、国内领先”的良渚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合力申报世界文化遗产,推动良渚遗址保护事业再上新台阶,再创新成绩。

关键词:遗址;遗产;考古;余杭区;产业;展示;文物保护;研究;公园;杭州

作者简介:

  良渚,中国江南一个依山傍水的小镇,位于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境内。5000 年前,良渚先民在这里繁衍生息,孕育了中国史前最为灿烂辉煌的文明之一——良渚文明。自1936 年发现以来,历经八十年风雨,良渚遗址研究不断取得新进展,其价值在探索中华文明进程中的地位和作用日益凸显,被誉为“实证中华五千年文明史的圣地”。

  一直以来,从中央到地方各级都高度重视良渚遗址的保护工作。国务院把良渚遗址列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国家文物局三次把良渚遗址列入中国世界文化遗产预备名单;浙江省委、省政府把良渚遗址保护和申遗工作载入《中共浙江省委关于建设文化强省建设的决定》,设立高规格的保护机构“杭州良渚遗址管理区管理委员”,制定专门的地方性保护法规——《杭州良渚遗址保护管理条例》,成立省政府申遗工作领导小组;杭州市把良渚遗址保护和申遗工作写进党代会报告;余杭区更是集全区之力、用非常举措保护文化遗产,在全国率先建立了大遗址保护补偿机制,强势推动良渚遗址保护和申遗工作。

  多年来,余杭严格遵循“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文物工作方针,以申报世界文化遗产为阶段目标,以建设“专家叫好、百姓叫座、国际领先、国内一流”的良渚国家考古遗址公园为平台载体,扎实推进良渚遗址的积极保护、整体保护、科学保护,探索出了一条管理与治理结合、人文与自然融合、历史与现代包容的大遗址保护新路子。

  注重统分结合 创新体制机制

  强化政府主导,主动履行地方政府对文物保护的属地责任,改变遗产保护由文物行政管理部门单打独斗的被动局面,通过体制机制创新、资源要素整合,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组织框架和“条”抓“块”保、五级联动的保护机制,最大限度地发挥遗产所在地政府的主导主体作用。在体制上,划定242 平方公里范围为良渚遗址管理区,组建规格为正区(副厅)级的杭州良渚遗址管理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委会),下设办公室、文物管理局、国土与规划建设处、文化产业处、申遗处、良渚博物院(良渚研究院)、杭州良渚遗址管理所(文物执法大队)、杭州美丽洲实业有限公司、杭州大观山果园等机构(单位),分别承担宣传展示、价值研究、遗产监测、保护管理、文物执法、遗产申报、产业引导、国土规划、资金筹措等职能,形成协调统一、分工明确的文物保护工作体系。在机制上,浙江省政府成立由分管副省长挂帅的良渚遗址保护、申遗工作领导小组,把全局,议大事,协调处理重大问题;余杭区成立党政一把手牵头的指挥部,整合力量、靠前指挥;遗址所在镇街、村社根据管委会的工作要求,实行任务包干、网格管理,履行属地责任,形成梯度传导、各司其职的指挥和执行机制,确保良渚遗址保护和申遗各项决策部署的一以贯之、一抓到底。实践证明,这套统分结合、齐抓共管的体制机制,是近年来良渚遗址保护工作获得较大进展的一项根本性举措。在杭州近郊的城市化前沿阵地,广达42平方公里的良渚遗址得以整体性保护,遗址风貌基本没有受到冲击破坏,与这套体制机制休戚相关、密不可分。

  注重研用一体 夯实保护基础

  强化学术研究与成果转化的互通互促,以文化遗产的理论研究推动带动遗产保护的具体实践,切实发挥学术研究的基础性、引领性作用。建立“一体两翼”的良渚学研究大格局。“一体”是指建立良渚学,学科发展立足良渚文化的学术研究和良渚遗址的综合保护,现已成为杭州城市学的重要分支;“两翼”是指良渚学研究实践的两大驱动载体,其一,突出考古先导,在省文物局的支持下,管委会和省文物考古研究所联合组建良渚遗址考古与保护中心,管委会出资建设近5000 平方米的考古基地,累计投入2600 余万元的考古勘探经费,帮助做好考古发掘的后勤保障,为推动良渚遗址七次入选“全国十大考古新发现”、一次入选“世界十大考古发现”、两次评为中国田野考古最高奖(一等奖) 做出努力;其二,注重课题带动,以良渚研究院为主要平台,余杭区财政每年安排200 万元专项经费给予保障,通过自主研究与课题招标相结合的形式,邀请国内外知名专家投身到学术课题研究和保护实践咨询中去,目前已出版《良渚文化刻画符号》《良渚丛书》等专著,为遗产价值提炼提供了翔实依据。建立“一抓三带”的学术成果转化全链条。抓研究带管理,依据最新成果,动态调整良渚遗址保护管理方案,及时运用大遗址保护前沿技术特别是科技手段,推动遗产保护的完整性、前瞻性;抓研究带展示,充分借鉴国内外大遗址展示的成功经验,注重文化展示的“留白”和可逆,先后开展反山、汇观山、良渚古城墙等重要遗址的保护展示,实施良渚国家考古遗址公园试验片区集成展示,增强良渚遗址的可看性、观赏性;抓研究带利用,积极探索良渚国家考古遗址公园的建设路径,推动良渚遗址历史文化资本、城乡自然资本在合理适度利用中增值增效,实现保护与发展的互动共赢。

  注重上下衔接 完善法规配套

  把法的思维、法的精神贯穿大遗址保护始终,坚持上位法和下位法结合、法制化同法治化并重,健全完善法律保障体系,推动良渚遗址保护管理走上依法治理的良性轨道。法制化上,制订《杭州良渚遗址保护管理条例》,将国家文物局的工作要求和《良渚遗址保护总体规划》的有关内容写进地方性法规,增强遗产保护管理刚性。依据《良渚遗址保护总体规划》,编制《良渚古城遗址管理规定》《良渚国家考古遗址公园控制性详规》《良渚古城遗址保护展示规划》等13 个系列规划,并推动遗址保护规划与城市发展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的对接融合,形成上下一体、左右衔接、多规合一、切实可行的规划管理体系,增强保护规划的可操作性。法治化上,在干部群众中广泛开展法制宣传,把“述法”与述职述廉一起纳入到相关镇街和单位的年度考核内容,促进当地干部自觉增强对历史文物的敬畏之心,推动依法保护成为持续不懈、不容懈怠的行政常态。根据法律法规内容,详细梳理良渚遗址保护工作计划, 推动良渚遗址保护工作列入地方“一把手工程”,切实把法规的刚性意志转化为党委政府的实际行动。全力开展文化遗产的常态化管理,建立市、区、镇、村四级文保网络,完善文物、城管、国土、公安等单位共同参与、齐抓共管的联合执法机制,始终保持对违法违规违章行为的高压态势,真正把依法保护工作落实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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