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根据“双随机”检查工作要求, 2017年 5月 5日,杭州市园林文物局组织部、文物处、法制办、杭州市园林文物监察支队文物大队工作人员,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大运河(杭州段)的遗产点富义仓、通益公纱厂旧址、拱宸桥进行了检查。通益公纱厂旧址内个别承租的商家为满足自身展厅内功能需要,私拉电线,电线未采取套管等安全防范措施。同时,要求在富义仓、通益公纱厂旧址内设立文物建筑安全须知“十项规定”,提示内部工作人员和市民游客注意在文物建筑内的行为活动。
关键词:通益公;旧址;纱厂;电线;防范措施;检查工作;人员管理;沉降;杭州市园林文物监察支队文物大队;杭州市园林文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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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双随机”检查工作要求,2017年5月5日,杭州市园林文物局组织部、文物处、法制办、杭州市园林文物监察支队文物大队工作人员,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大运河(杭州段)的遗产点富义仓、通益公纱厂旧址、拱宸桥进行了检查。
从检查情况来看,三处国保单位保存状况总体较好,未发现重大安全隐患。管理单位落实专人负责国保单位的消防安全、日常保养维护、内部人员管理等。
检查中也发现富义仓部分墙体由于沉降出现开裂,部分檐沟腐烂,局部墙体长期遭受水体侵蚀,粉刷层剥落严重;通益公纱厂旧址内个别承租的商家为满足自身展厅内功能需要,私拉电线,电线未采取套管等安全防范措施。
检查组要求管理单位立即着手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确保文物安全。同时,要求在富义仓、通益公纱厂旧址内设立文物建筑安全须知“十项规定”,提示内部工作人员和市民游客注意在文物建筑内的行为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