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此次会议由广州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广州市社科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和中山大学国家治理研究院联合主办,中山大学互联网与治理研究中心和中山大学传播与设计学院协办,广州大数据与公共传播重点研究基地承办。
关键词:网络隐私;协作;中山大学;保护;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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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广州5月2日电 (记者李永杰)互联网时代,人们的隐私观念也开始重构。4月28日,多位网络伦理、网络法规领域的专家学者齐聚中山大学,探讨互联网时代的伦理边界,以期促进对互联网隐私的保护。
在广州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副主席谭晓红看来,互联网对于人们的交流而言,是一种全新的方法。在此过程中,未经甄别或涉及隐私的信息传播,影响了网络空间的风气,亟须明确互联网的伦理边界,强化传播自律,以推动绿色网络生态建设。中山大学传播与设计学院副教授卢家银认为,底线伦理一方面是伦理学的基本规范,另一方面也是法律最低限度的伦理边界。
传统的隐私权界定已经发生变化。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李扬提出,大数据时代,立法应重新解读隐私权。她认为,当下隐私权保护面临四个挑战:一是隐私权由传统的归属于人格权转变为具有部分财产权的属性;二是过去的私生活和个人信息相对静态,但大数据“实时、动态”的特性产生了海量的信息;三是在大数据时代,通过计算,可将个人初期不属于隐私的信息追溯至其他的个人隐私,使得对隐私权的保护更为困难;四是大数据的预测价值使得每个人都处于全天候、全方位的监控之中,对隐私保护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腾讯法务部数据及隐私保护中心总监黄晓林表示,保护网络隐私需要多方面的共同协作,包括出台相关法律法规,完善立法体系,行业自律,平衡广告方与用户的利益,中立机构监督,技术保护等。在技术层面上,重点在于匿名化或去身份化,把具体信息归入某个宽泛范畴。
此次会议由广州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广州市社科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和中山大学国家治理研究院联合主办,中山大学互联网与治理研究中心和中山大学传播与设计学院协办,广州大数据与公共传播重点研究基地承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