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他同时又认为,“作为一般劳动时间,它在一个一般产品、一般等价物、一定量的对象化劳动时间中表现出来”〔9〕,“一般劳动时间即客体化劳动时间”〔10〕。那么什么是客体化劳动时间呢?马克思认为客体化劳动时间就是对象化劳动时间,劳动时间的对象化就是劳动时间的实现,也就是劳动时间的客体化。”〔22〕对象化在资本中的劳动时间从总量上看由对象化在原料中的劳动时间、对象化在工具中的劳动时间和对象化在劳动价格中的劳动时间三部分组成。剩余价值的产生,是由于作为一般劳动时间的人格化身的雇佣工人交换这些商品所付出的一般劳动时间多于这些商品所包含的一般劳动时间,是由于为一定量的对象化或客体化劳动付出了更多的活劳动。
关键词:马克思;对象化;工作日;活劳动;一般劳动时间;剩余价值;化劳动时间;自由时间;剩余劳动时间;客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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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世纪 90 年代以来,国内学术界关于马克思时间观的研究取得了长足的进展,越来越多的学者达成了一定的共识: 马克思成熟的时间思想是集中体现在《资本论》及其手稿中的,马克思始终是把时间问题放在资本主义社会这一特定的社会历史条件下来进行考察的; 时间与价值、劳动、资本、人的自由和全面发展等问题密切相关。但是,时间概念究竟是怎样与价值、劳动、资本、自由等概念逻辑相关的,学界却鲜有专门的哲学层面的系统论证。
作为对相关研究的进一步补充和理论呼应,本文拟从存在论的视角出发,主要以《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第 2 版为文本依据,对《资本论》及其手稿的劳动时间概念进行再考察,对上述问题进行系统论证,进而表明: 资本逻辑( 即马克思所说“资本的趋势”或“资本的规律”) 实质上就是资本家通过强制劳动,以客体化、对象化劳动时间为依托,追求统治和支配更多的活劳动时间的逻辑,同时也是建立在雇佣劳动制度基础上的剩余劳动时间与自由时间的矛盾逻辑。
一、测度时间观念与一般劳动时间概念的出场
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一版序言中明确指出,他的研究对象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以及和它相适应的生产关系和交换关系,其研究目的是揭示现代社会的经济运动规律。在这样的研究语境中,时间概念是随着劳动概念的出场而出场的。“因为劳动是运动,所以时间是它的自然尺度。”〔1〕“正如运动的量的存在是时间一样,劳动的量的存在是劳动时间。”〔2〕这样,劳动时间( 即劳动的持续时间) 的概念就成为《资本论》及其手稿时间观的基础性逻辑环节,在这一环节中,马克思赋予劳动时间的基本社会规定性是: 其一,劳动量的计量手段; 其二,价值量的唯一尺度。这表明,量的规定性及其计量是马克思使用劳动时间概念的首要关注点。从这个意义上看,《资本论》及其手稿的时间概念不仅与近代哲学时间观有着直接的理论渊源关系,而且与近代欧洲社会日常生产和生活中通行的时间观念有着更为密切的逻辑关联。但是与海德格尔认为技术的“座架”让所有的人都成为了无差别时间中的“人们”或“常人”的批判性反省不同,马克思本人对时间概念的把握是以现实的经济社会生活为基础的并且是在建构性的意义上展开的。马克思相关文本中大量出现的“持续时间”、“在时间和空间上”、“时间上先后”、“在一定时间内”、“同一时间”、“时间的推移”、“在时间上连续发生”、“时间单位”等说法涉及的都是这种时间概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