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2014年,辽源市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坚持依法治理与民主管理有机统一,进一步推动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法治化,努力实现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关键词:和谐;民主法治;局面;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四中全会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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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辽源市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坚持依法治理与民主管理有机统一,进一步推动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法治化,努力实现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民主政治建设全面提升。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保障和发挥人大代表联系群众的积极作用。支持政协拓宽民主协商渠道,推动协商民主向广泛多层制度方向发展。加强统战工作,巩固和发展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联系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扎实做好党管武装、双拥共建和民族宗教等工作,营造团结、民主、和谐的发展局面。
法治辽源建设步伐加快。坚持依法决策,推进依法行政,把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管理轨道。加强改进党对法治建设的领导,支持法院、检察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加强司法公开和规范化建设。深入开展“六五”普法,积极推进法律“六进”活动,不断深化法治县(区)创建和法治文化建设。完善法律服务体系,拓展建立96个法律专家服务站,开通“968968”法律咨询服务平台,全民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意识进一步提高。
平安辽源建设有效推进。强化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建立多元调处机制,全市矛盾纠纷调解成功率达99%。积极开展领导大接访活动,落实领导包案化解和“三级”包保稳控措施,依法化解矛盾纠纷,信访结案率和积案化解率分别达到98%和94%。强化立体化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和治安专项整治,刑事案件发案同比下降10.1%,人民群众参与社会治安管理的积极性进一步增强,坚持安全发展理念,深入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改行动,全市没有发生较大以上安全事故,社会和谐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