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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的社会基本结构理论之重构 ——从《〈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出发
2014年05月14日 15:44 来源:《西北大学学报:哲社版》(西安) 作者:马文保 字号

内容摘要:

关键词:马克思;社会基本结构;形而上学蜕变;生产力;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上层建筑

作者简介:

  内容摘要:为了准确把握并恢复马克思的社会基本结构思想、推进对其社会历史理论研究的发展,运用文本分析方法,以马克思的《序言》为切入点,重构其社会基本结构理论,可以走出将社会基本结构从现实的社会历史和社会实践中抽象出来,提升为外在于社会历史、高悬于社会实践之上的普遍逻辑和必然性的蜕变困境,并将其还原为与现存社会历史条件密切关联的人的实践活动和社会运动的内在机制。

  关 键 词:马克思;社会基本结构;形而上学蜕变;生产力;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上层建筑

  作者简介:马文保,西安交通大学人文学院博士生。

  中图分类号:F0-O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2731(2009)02-0102-07

  早在20多年前,美国著名的马克思主义学者杰姆逊(Fredric Jameson)应邀来北京大学讲学时,曾讲过这样一段话:“在马克思主义中的一对关键性的对立概念是‘基础’和‘上层建筑’;《马克思全集》中这一页书(杰姆逊在讲这段话时引用的一页书,即《〈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一文中的一页书)。便是专门论述这个问题的,而所有的马克思主义理论体系便都集中在这一页书中……”[1]虽然不能这么绝对地夸大这一页书的实际意义,但是,马克思在这里比较集中地论述了他关于社会基本结构的重要思想,则是毫无疑问的。在马克思那里,社会的基本结构是被当作现实的社会历史和社会实践本身的运动机制加以考察、研究的。但在马克思之后,社会的基本结构却被绝大多数马克思主义者们从现实的社会历史和社会实践中抽象出来,提升为外在于社会历史、高悬于社会实践之上的普遍逻辑和必然性。因此,马克思的社会基本结构理论就蜕变为纯粹形而上学的思辨的东西;社会的基本结构也就从与现存社会历史条件密切关联的人的实践活动和社会运动的内在机制,转变为不受具体历史条件限制的普遍规律。它本应具有的实际作用也因此无法得到充分、有效的发挥,运用中形式主义和教条主义是其必然的结果。鉴于此,笔者将依据马克思《〈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所阐发的重要思想现实地重构马克思的社会基本结构理论,以准确把握并恢复马克思的社会基本结构思想、推进马克思的社会历史理论研究的发展。

  一、马克思对社会基本结构的重要论述

  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以下简称《序言》)中对自己研究政治经济学的“总的结果”进行了总结,提炼出了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矛盾运动的思想,以及社会存在和社会意识辩证关系的思想,做出了社会史观的“经典概括”:“人们在自己生活的社会生产中发生一定的、必然的、不以他们的意志为转移的关系,即同他们的物质生产力的一定发展阶段相适合的生产关系。这些生产关系的总和构成社会的经济结构,即有法律的和政治的上层建筑竖立其上并有一定的社会意识形式与之相适应的现实基础。物质生活的生产方式制约着整个社会生活、政治生活和精神生活的过程。不是人们的意识决定人们的存在,相反,是人们的社会存在决定人们的意识。社会的物质生产力发展到一定阶段,便同它们一直在其中活动的现存生产关系或财产关系(这只是生产关系的法律用语)发生矛盾,于是这些关系便由生产力的发展形式变成生产力的桎梏,那时社会革命的时代就到来了。随着经济基础的变更,全部庞大的上层建筑也或慢或快地发生变革。在考察这些变革时,必须时刻把下面两者区别开来:一种是生产的经济条件方面所发生的物质的、可以用自然科学的精确性指明的变革,一种是人们借以意识到这个冲突并力求把它克服的那些法律的、政治的、宗教的、艺术的或哲学的,简言之,意识形态的形式。我们判断一个人不能以他对自己的看法为根据,同样,我们判断这样一个变革时代也不能以它的意识为根据;相反,这个意识必须从物质生活的矛盾中,从社会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之间的现存冲突中去解释。无论哪一个社会形态,在它所能容纳的全部生产力发挥出来以前,是决不会灭亡的;而新的更高的生产关系,在它存在的物质条件在旧社会的胎胞里成熟以前,是决不会出现的。所以人类始终只提出自己能够解决的任务,因为只要仔细考察就可以发现,任务本身,只有在解决它的物质条件已经存在或者至少是在形成过程中的时候才会产生。大体说来,亚细亚的、古代的、封建的和现代资产阶级的生产方式可以看作是社会经济形态演进的几个时代。资产阶级的生产关系是社会生产过程的最后一个对抗形式,这里所说的对抗,不是指个人的对抗,而是指从个人的社会生活条件中生长出来的对抗;但是,在资产阶级社会的胎胞里发展的生产力,同时又创造着解决这种对抗的物质条件。因此,人类社会的史前时期就以这种社会形态而告终。”[2](P82-83)这就是杰姆逊先生所说的那页书。的确,在这里马克思比较集中地论述了他关于社会的基本结构的重要思想,因此,这篇短短的《序言》也就成为人们研究马克思关于社会的基本结构的重要思想的宝贵文献。

  由于马克思在这里只是比较笼统地提出了他的社会基本结构的基本思想,并没有充分展开论述,因此,造成了后人理解这一思想的多种可能和一定困难。尽管这里的表述是比较概括的、笼统的,但只要仔细阅读,我们还是可以看出马克思思考问题的不同角度,至少有两个角度是比较清楚的,即社会生产和社会关系的关系以及存在和意识的关系的角度。从社会生产和社会关系的关系的角度,马克思表达了如下一些思想:(1)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生产关系要适应生产力发展的要求。马克思认为,“人们在自己生活的社会生产中发生一定的、必然的、不以他们的意志为转移的关系,即同他们的物质生产力的一定发展阶段相适合的生产关系。”(2)生产关系的总和构成了社会的经济基础,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上层建筑要适应经济基础的状况。马克思认为,“这些生产关系的总和构成社会的经济结构,即有法律的和政治的上层建筑竖立其上并有一定的社会意识形式与之相适应的现实基础。”(3)社会的基本矛盾运动推动着社会形态的变化。马克思认为,“社会的物质生产力发展到一定阶段,便同它们一直在其中活动的现存生产关系或财产关系(这只是生产关系的法律用语)发生矛盾。于是这些关系便由生产力的发展形式变成生产力的桎梏,那时社会革命的时代就到来了。随着经济基础的变更,全部庞大的上层建筑也或慢或快地发生变革。”“无论哪一个社会形态,在它所能容纳的全部生产力发挥出来以前,是决不会灭亡的;而新的更高的生产关系,在它存在的物质条件在旧社会的胎胞里成熟以前,是决不会出现的。”从存在和意识的关系的角度,马克思认为,“不是人们的意识决定人们的存在,相反,是人们的社会存在决定人们的意识。”这些角度和思想为我们理解、阐释马克思关于社会基本结构的重要思想提供了最基本的依据。

  当然,要全面、系统地把握马克思关于社会的基本结构的思想,还有待于我们进一步解读、阐发和建构。很显然,马克思并没有把这些关于社会基本结构的思想上升为超越具体历史条件的“放之四海而皆准”的普遍性知识。相反,他一方面充分肯定这些经济必然性对于现实的人的存在的严格的制约作用;另一方面则强调这些经济必然性只是一些“人们在自己生活的社会生产中,发生一定的、必然的、不以他们的意志为转移的关系”,而不是超越具体历史条件——“自己生活的社会生产”的普遍逻辑和规律。在马克思看来,人不能忽视这些带有盲目特征的经济必然性的存在,也不可能摆脱它们的制约,但是,人的自由自觉的实践本质又体现在对于这些盲目的经济必然性的驾驭和控制上,体现在通过消灭“劳动”、消灭“分工”、扬弃异化,“使现存世界革命化”。

  二、“马克思的社会基本结构理论”的纯粹形而上学蜕变及其出路

  如同马克思的其他哲学理论一样,马克思的社会基本结构理论也经历了“以恩格斯哲学为起点,经由列宁、斯大林,后来一直发展为米丁(Mitin,Mark Borikovich)、亚历山大洛夫、艾思奇等人的哲学”这样一种蜕变历程,最后“发展”成为我们今天哲学教科书中所讲的超越具体社会历史条件的普遍逻辑和规律,即纯粹形而上学的思辨的东西。马克思的社会基本结构理论也因此由现实的社会历史和社会实践本身的运动机制蜕变为外在于社会历史、高悬于社会实践之上的普遍逻辑和必然性。这一理论也不再是活的思想,而成为教条。

  马克思从来没有把社会的基本结构看作是超越具体社会历史条件的普遍逻辑和规律,恰恰相反,在他看来,根本不存在一般的、抽象的社会基本结构,只有个别的、具体的社会基本结构;社会基本结构只是在具体社会历史条件下生产力、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上层建筑之间发生的一定的、必然的、不以人们的意志为转移的关系,或者只是在具体社会历史条件下社会存在和社会意识之间发生的一定的、必然的、不以人们的意志为转移的关系。可是,马克思的继承者们却把这些在具体社会历史条件下发生的关系从具体社会历史生活中抽取出来,作为凌驾于一切时代具体社会历史生活之上的普遍逻辑和规律,把它们变成马克思极力批判的纯粹形而上学思辨的东西、变成无现实的人的关系的抽象物,从而在社会基本结构理论上抹杀了马克思哲学与旧哲学的界限。这是马克思社会基本结构理论的纯粹形而上学蜕变。

  究其原因,这种蜕变是由于忽略了马克思所实现的哲学变革的意义所致。马克思在被恩格斯称作“包含新世界观的天才萌芽的第一个文件”——《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就明确地指出他的哲学与旧唯物主义、唯心主义的区别:旧唯物主义,亦称直观的唯物主义,把事物、现实理解为现成的、给定的,即“对事物,现实,感性,只是从客体的或者直观的形式去理解”;唯心主义把事物、现实理解为由精神、思想建立的,它“发展了能动的方面,但只是抽象地发展了”;马克思的唯物主义则把事物、现实理解为由感性活动或实践建立的,即把事物、现实,感性“当作人的感性活动,当作实践去理解”,“从主观方面去理解”[3](P16)。产生这种差别的原因在于:旧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把真正的人的活动仅仅理解为精神活动,而马克思的唯物主义把真正的人的活动理解为感性的、现实的活动。因此,马克思才说:“哲学家们只是用不同的方式解释世界,而问题在于改变世界。”[3](P19)在这里,我们可以看出马克思在哲学观上实现的重大变革。马克思哲学与其他哲学的根本区别,并不在于其他哲学只为现存世界辩护,只有马克思哲学才批判现存世界。其实,哲学史上不乏批判现存世界的哲学,只是它们对现存世界的批判往往停留于理论批判,往往用批判的武器代替武器的批判,即用认识问题取代了实践问题。因此,其他哲学只是用不同的方式解释世界。马克思在哲学观上实现的根本变革在于,他认为变革哲学的关键问题不是改变人的认识,而是通过实践改变现实;而且也只有真正改变了现实,才能真正改变人的认识。因此,马克思哲学是变革世界的哲学、是行动哲学。他把哲学看作是批判现实、解放全人类的思想武器。

  由此可见,马克思的继承者们把发生在具体社会历史条件下的关系从具体社会历史生活中抽取出来变为凌驾于一切时代具体社会历史生活之上的普遍逻辑和规律,就是用认识问题取代实践问题。在他们那里,这些具体的关系由实践关系变成了认识关系,武器的批判被批判的武器代替了。马克思所实现的哲学变革的革命意义就这样被消解了,马克思哲学的现代形态——马克思主义哲学也因远离现实生活而被边缘化。在一定意义上,倘若不能真正“回到马克思”,任何政治上的努力都将无法改变马克思主义哲学被冷落的命运。

  关于“回到马克思”,这是自现代以来一些学者倡导的主张。对此,人们的褒贬不一。但是,就是支持者们对“回到马克思”的理解也是众说纷纭,回到马克思的精神、或原则、或观点、或方法上,似乎都有些道理,但又似乎都难以把握,首先面临的一个问题就是哪些才真正属于“马克思的精神、或原则、或观点、或方法”。笔者以为,回到马克思是必需的,因为到目前为止,只有马克思所实现的哲学变革才真正超越了传统哲学。正如前文所述,传统哲学只是认识世界的哲学,只有马克思哲学才是变革世界的哲学。因此,在传统哲学中,哲学就是目的本身;而在马克思哲学中,哲学则是工具,是批判现实、解放全人类的工具。回到马克思就是要回到马克思的哲学观上来,就是回到马克思实现的哲学变革上来。哲学只有面对生活现实、面对实践问题,真实地以批判现实、解放全人类为己任,才能摆脱危机、走出困境,才能再现昔日的辉煌,才能永远保持着作为时代精神精华的至高地位;马克思主义哲学也只有回到生活现实、回到现实实践上来,才能走出被生活冷落的尴尬境地;“马克思的社会基本结构理论”也只有牢固地建立具体社会历史条件基础之上、扎根于具体社会历史生活之中,才能终了纯粹形而上学蜕变,才能成为真正指导社会变革、社会进步的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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